他這地方是個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頭了,斑駁牆壁上畫個圈兒,裏頭住一個平頭正腦的“拆”字,如今裏麵除了方牧也就住了兩戶人家,一個是八十多歲的獨身老太婆,方牧在這兒住了一年多,也沒見著有什麼人來瞧她,這老太婆脾氣古怪尖刻,從來不跟人來往,每次見著不修邊幅遊手好閑的方牧,跟看見社會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門。另一對是開早點鋪子的夫妻,有一個體重嚴重超標的小胖墩兒子。
走出門,是噪音漫天塵土飛揚的工地。方牧的悍馬上麵積了厚厚的一層灰,一打開門,灰塵就紛紛揚揚往下落,方牧將小崽子拎進副座,係上安全帶,自己坐上駕駛座,一腳轟下油門。
他也不知道養孩子到底是個什麼章程,進了商場,沒頭沒腦地轉了半圈兒,最後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內褲和幾條褲子,又在超市裏配齊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飯是洋快餐,方牧對吃的沒什麼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麼時候對他已經沒有任何意義,進食對他來說隻是一項必要的維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隻漢堡,三口兩口解決,吃完了也不曉得是什麼味兒。倒是對麵的小孩兒,吃相相當凶殘,全神貫注心無旁騖得好像在他的生命裏隻剩下吃這件事。方牧看著專心進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聲,神情中帶著自己也沒發現的愉悅。
點的東西沒吃完,方牧要了個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舊公寓,方牧先打發小孩兒去洗澡,自己撿了小崽子換下的衣服,往水盆裏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隨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衝,完了懶得擰幹,晾在陽台上。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著水,空氣裏飄著一股肥皂水的味道。方牧點了根煙,怔怔地看著,覺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濕衣服一樣,軟趴趴濕漉漉,沒任何著力。
小孩兒洗完澡,自己出來了,站在昏昧的房中一副無所適從的樣子。
別說,這小孩兒長得還挺好看,白淨,秀氣,一雙眼睛烏溜溜的,看著像兩顆被冰水洗過的玻璃珠子似的,特別純淨——反正長得不像他爸,方牧沒見過他媽,不知道長得是不是像那個女人。
方牧扔了煙頭,走過去擼了把小孩兒的腦袋,抓了車鑰匙,一邊往外走,一邊說:“走吧,今兒帶你去開眼界。”
小孩兒被方牧的大手撥得陀螺似的轉了個圈,暈頭暈腦地被方牧帶出門。
去的地方是一個酒吧,酒吧外牆刷成藍色,名字很簡單,就叫“藍房子”。酒吧布局詭譎,七彎八拐跟盤絲洞似的。方牧領著小孩兒,腳步不停,最後來到一扇平平無奇的門前,門前一盞昏黃的壁燈,一個穿著侍應生年輕男人看見方牧,露出熟稔的笑容,叫了一聲牧哥,目光好奇地往怯生生地跟在方牧身後的小孩兒看了一眼。
門內,別有洞天,是一個小型賭場,雖小,卻是老虎機、牌九、撲克、骰子五髒俱全。門一關上,立刻就隔成了兩個世界,外界的音樂嘈雜全部遠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金錢與權力交織的光怪陸離的世界。
不斷地有人跟方牧打招呼,不斷地有人將好奇的目光投向方措。方牧目不斜視地走過,直到來到一張玩撲克的桌旁,方措的身子忽然騰空,耳邊傳來一個戲謔的聲音,“喲,這是誰家的崽子,這麼俊?”
小孩兒四肢跟隻烏龜似的無用地撲騰,一張小臉漲得通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