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2 / 2)

方措躺在床上看書。小桃花眼上半身沒形象地趴在折疊桌上,臉上還有一道圓珠筆的劃痕,一雙眼睛骨碌碌地轉著,最後落到方措身上,帶點兒討好地問:“你知道咱們去哪兒玩不?”他似乎認定了隻要自己考完試,旅遊名單上就有他的名字。

方措頓了一下,漆黑的眼珠子盯著書頁上的鉛字閃過一道光,不動聲色地開口,“知道。”

“去哪兒?”小桃花眼的兩眼都在放光。

方措眼皮也不抬地翻過一頁,“西藏。”

“我知道,被稱為人類生命的搖籃,世界最後一塊淨土,哇哦,cool!”小桃花眼一個激動,把折疊桌給掀翻了,課本、筆、試卷、修正液以及吃完的小核桃殼,嘩啦啦全倒在床鋪上,一片狼藉。小桃花眼嚎了一聲,急急忙忙地爬起來收拾。

方措斜了他一眼,又悠悠閑閑地翻過一頁書,“前天電視裏還報道了,有進藏旅遊的女大學生,在車裏睡了一覺,就沒起來了,可不就回歸淨土了。”

小桃花眼吃驚得長大嘴巴,結結巴巴道,“死……死了嗎?為什麼呀?”

方措吃驚地瞧了他一眼,為他無知感到不可◆

“誰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麵色慘白地反駁。

方措相當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沒說你會做和尚,我隻是在說那裏的習俗。”停了停,繼續用沒有起伏的聲音說:“據說藏區有一種旱螞蝗,平時隻有牙簽粗細,等吸飽了血,卻比手指還粗,這種螞蝗最喜歡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發現不了,等晚上睡覺,一脫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螞蝗,你還不能用手抓,要用煙頭燙,如果剛好沒有煙頭,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連皮帶肉,螞蝗掉在地上蠕動,你一腳踩下去,鮮血四濺,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渾身哆嗦了一下,差點崩潰,“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點意外於小桃花眼輕易的妥協,房間裏靜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說認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後仰,一下子摔在床鋪上,兩眼呆呆地望著天花板,聲音裏充滿了水汽,“我媽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著說,“她跟我說去北京開個研討會,很快就回來,可我不相信,我覺得她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方措不知道該說什麼,他一直以為方子愚沒心沒肺的,也已經接受了父母要離婚的事實,誰知道在他幼稚甚至無理取鬧的表象下掩蓋了他一顆敏x感受傷的心。

他的眼睛還盯著書頁,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其實也不是很久吧,他還是個孩子,五六歲,瘦骨伶仃的像隻小貓崽,女人穿一條連衣裙,紅色,如豔陽一樣刺眼,是記憶裏唯一鮮活的顏色。她俯下`身,摸摸他的頭,跟他說:“你乖,媽媽很快會來接你的。”她轉身,裙角翩躚,他看著,隻能看著,那一抹紅色和女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起在記憶中遠去,模糊。她沒有來接他。

他覺得這一刻好像跟方子愚有了一種隱秘的感情聯係,覺得方子愚其實也並沒有那麼討厭。

也並沒有那麼討厭的方子愚一個打挺,又重新坐了起來,仰頭愁眉苦臉的地對方措說:“你們真的不考慮換個正常點的地方嗎?遠的不說,三亞就不錯啊,陽光、沙灘、比基尼,還能潛水,搞得這麼極端,又不是失戀。”

第十一章

考試前兩天,小桃花眼忽然跟方牧說,他要回家了,不跟他們去旅遊了。

當時方牧正捏著小核桃吃,將核桃夾在拇指與食指關節之間,一用力,嘎嘣一下,堅硬的核桃殼就被他輕輕鬆鬆地捏得四分五裂,他將裏麵的核桃肉挑出來,扔到嘴巴裏,聽到方子愚的話,捏在手指間的核桃滑了一下,蹦了出去,一直蹲守在他旁邊的粽子敏捷地飛身一躍,將核桃叼在嘴裏,怕挨揍,飛快地奔出了屋外。

方牧被這畜生一係列無縫銜接的流暢動作驚到了,半晌扭過頭看一臉認真的小桃花眼,懷疑他沒帶自己的人格起床。雖然方牧確實沒真的打算捎上這小麻煩精,不過這小麻煩精忽然變得這麼懂事,方牧也挺不適應的。

方子愚自己給他爸打了電話,乖乖地收拾好自己的東西,等他爸的車到了門口,很有禮貌地跟方牧說:“小叔再見。”

方牧愣了兩秒,板著一張一家之長的威嚴臉孔,裝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