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說講述的醫療保險包括:重大疾病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第一部分 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險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所支付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重大疾病保險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一、重大疾病保險承保的重大疾病種類
重大疾病保險所指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幾種疾病外,保險公司還可以選擇保險其他重大疾玻
二、重大疾病保險的除外責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發生疾並達到疾病狀態或進行手術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
3.被保險人主動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5.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8.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三、重大疾病保險的作用和特點
(一)抵禦人生重大風險
有關數據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機會高達70%左右。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療花費一般都在10萬元以上(不包括康複費用和誤工費用)那麼,我們靠什麼來抵禦重大疾病造成的巨大風險呢?
重大疾病保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征:一是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與生活;二是治療花費巨大,此類疾病需要進行較為複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高昂的醫療費用;三是不易治愈,病程會持續較長一段時間,甚至是永久性的。重大疾病保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方麵的用途: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並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後提供經濟保障,盡可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在經濟上陷入困境。
(二)定額給付
重大疾病保險是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即隻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重大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一次性定額補償。
比如,你投保了3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險,哪怕你隻繳納了一年的保費,隻要你罹患重打疾病後被確診,保險公司會按照投保額30萬元進行理賠,而不是按照你已經繳納的保險費進行理賠。
(三)重大疾病保險人人都適合
有的人可能會說:我有了社會醫療保險而且單位福利也不錯,所以沒有必要買重大疾病保險了。實際情況果真如此嗎?我們來看看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
(1)社會醫療保險隻報銷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因意外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
(2)社會醫療保險不對非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責任進行賠付;
(3)無論意外身故還是疾病身故,社會醫療保險都是沒有身故賠償的,身故後隻是返還當時個人賬戶的金額,而且這部分的金額是很少的。
(4)社會醫療保險報銷或者單位報銷是一個先支出再補償的概念,這就意味著即使屬於賠付範圍,你也必須先支出,才能在這個基礎之上報銷,而且報銷的數額不會大於開支總額。不在醫保藥品清單目錄上的進口藥和營養藥是不能報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