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醫院的管理模式。《禁毒法》進一步確定了醫療技術在戒毒工作中的主導作用。這是從戒毒的規律和要求提出的。作為戒毒機構的強製隔離戒毒所或戒毒康複所在管理上引進醫院的管理模式,進行創新與改革,使之既有利於對戒毒人員的管理,又有利於對他們的戒治,做到效果的最大化。比如,參照醫院的“主管醫生負責製”,實行“主管警官負責製”、病房的查房製度、建立個人病曆檔案等等。
第二,勞教矯治的形式。勞教工作創造了很多教育矯治的有效形式,這些矯治形式活、內容好、方法新,對改變勞教人員的行為,提高勞教人員的認知水平,特別是矯治他們的惡習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比如個別談話教育、輔助教育、必需的事實政治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等都可以引入到戒毒工作中,但要注意的是,不宜過多,適當為好。
第三,體育行為方式。體育對矯正一個人的行為,增強身體素質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要組織戒毒人員進行隊列操練,開展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這些,都有利於改變戒毒人員自由散漫的不良行為,增強他們的體質,為戒毒創造一個良好的身體條件。
(三)轉型認識需前行。《禁毒法》的實施對勞教場所的戒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當前,我國戒毒工作的形勢十分嚴峻,戒毒工作的任務十分艱巨,對勞教場所的戒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麵來認識:
1.勞教場所開展強製隔離戒毒工作有一定的困難。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加之目前存在管理不順,方法不多等問題,製約著勞教場所戒毒工作的開展。
2.戒毒方法的探索任重道遠。要依據《戒毒法》的法律要求和戒毒工作的規律,適應新形勢和新變化,總結過去勞教戒毒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探索出具有勞教場所特色的戒毒模式和方法,這的確是非常的艱巨的任務。
3.各級領導必須充分的認識到:戒毒是一項十分艱巨的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強製隔離戒毒所、戒毒康複所不僅僅是一個執法機關,也是醫院、心理治療機構。它需要大批戒毒的專業人才,認真貫徹“專家治所”的辦所理念,把勞教場所戒毒工作辦出特色。
三、《禁毒法》推動著勞教場所戒毒工作的發展
《禁毒法》頒布後,關於“勞教戒毒向何處去”、“勞教係統是否存在”、“幹警的出路”等發生了議論和爭論,引經據典說明戒毒應該由勞教場所來進行,大力宣傳勞教戒毒的優勢來舉證隻有勞教場所能夠搞好戒毒工作,更有以工作職責的劃分為由認為戒毒應由勞教場所管理。筆者提出了“不爭論”觀點。問題的關鍵在於國家花巨資修建的戒毒勞教所不可能當作“農家樂”。當然,不爭論不等於不發展,勞教場所隻有用發展的業績,隻有用工作的成績來爭得戒毒工作的一席之地。勞教場所戒毒工作的發展必須做到以下三點:
(一)發展是必須的。怎樣發展,從新疆勞教工作的實踐也許可以得到一些啟發。
1.新疆勞教工作的總體印象。新疆的勞教工作,在全國係統內早有名氣,他們創建現代文明勞教所的工作走在前列,勞教戒毒的“三五一戒毒模式”,戒毒康複“西域陽光”家園,都很有名氣,勞教所幹警待遇好,勞教所建設也讓新疆的勞教所舊貌換新顏。特別是勞教工作在政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體現。更難得可貴的是,這一切都發生在一個邊陲地區,條件並不優越的自治區。他們的工作,可用“三個高”來概括:
一是勞教幹警地位高。在新疆勞教工作者的地位是很高的,以致其他的一些政法幹警也要求調勞教所工作,連烏魯木齊到吐魯番的高速公路上,還專門為烏魯木齊勞教所開了一個專用通道,這是難以想象的,在全國也僅此一例吧!
二是起點高。有為才有位。新疆勞教工作的地位,不是等來的,而是爭來的,新疆13個勞教所就有8個建成了部級現代文明勞教所,這在全國也是絕無僅有的。每一個所的硬件都大氣、得體,一次到位。雖然地處西部,但他們的工作,他們的理念,他們的硬件、軟件,並不比東部落後,有的甚至超過了東部。
三是工作效率高。工作抓到了點子,取得了效果。在新疆有一個棘手、令政府頭痛的問題,就是流浪兒童。他們主動將這一問題爭取過來,對流浪兒童進行安置教育,並在工作中取得了成績。自治區黨、政都很滿意,解決了政府難以解決的問題,受到如此“待遇”也就很自然了。
2.新疆勞教工作好的原因。一是有好的領導。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勞教局局長謝暉同誌就是這樣一位好領導。謝暉是在新疆成長起來的幹部,他思想活躍、能力強,有很多創新的思想,並精通勞教工作,這都為他領導勞教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不僅如此,他關心幹警的工作和生活,在係統內有很高的威望。各勞教所和局機關,有近百名三級警監,辦公條件好,住房寬敞明亮、舒適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