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1 / 2)

在看守所裏,警方加緊審訊駱漢全。竇城斌、小路、洪天震在座。主審是竇城斌,小路負責記錄,洪天震為調查一個人出席的,因此他專心致誌地聽,審訊進行近兩個小時他基本沒吭聲。

駱漢全東躲西藏數日,猶如一隻被豹子追殺受傷的小鹿,膽戰心驚、惶惶不可終日。身上的錢花光後,逃亡的日子愈加艱難。缺乏對大山了解的他,還不知道此季節的大興安嶺相當寒冷,背陰處尚有殘冰未融化,光禿禿的樹僵蠶一般地挺立著,沒一片葉子,哪裏來的漿果充饑呀!寒冷對於他虛弱的軀體比恐懼更可怕。於是他像傑克·倫敦小說《熱愛生命》中掙紮著走出荒原的那個人。亂蓬蓬的頭發,一瘸一拐,踉踉蹌蹌地從山林裏出來,到了叫甘河的小鎮,一位憨厚的山民接他到家,溫暖的木板房裏他邊狼吞饅頭和肉燉猴頭蘑菇,要命的疲倦使他嚼著嚼著食物就睡著了。山民像搬動一個雕像,將睡得死人一般的他平放在火炕上,蓋嚴被子需摁平他蜷局的腿,這費了一番操事,膝蓋有血痂,說明他曾用膝蓋代腳攀過岩石什麼的,那情形就像蜥蜴般地爬行。山民和他兒子不缺少力氣,終於將枯樹疙瘩般幹硬的腿製服棉被下。他這一覺睡得是三十幾歲生命中最最漫長的,長於百年似的。兩天兩夜的大睡特睡,火炕的溫暖,驅走寒冷的同時趕跑困倦,他死掉重生一回,垂死的軀殼湧上生命的氣息,他漸漸恢複常態。

山民同他的友誼開始是他逃下山,見到一輛微型麵包車,冷餓疲倦逼迫他不顧什麼危險和結局……山民正修理突然熄火在山道上的車,他開了多年的車,嫻熟的技術幫助他同山民結成友誼。他在木板房——實際是磚瓦房,內壁為保暖兼裝飾鑲嵌木板,他迷迷糊糊走進,或被山民拖抱進屋的,始終未到戶外去。他睡了三四天才醒,恢複到長嶺市中心醫院小車司機的常態,他準備回家了。甘河站他上了速度不比馬車快多少的火車——爬山越嶺的火車吭吭哧哧把他載到加格達奇,而後他歸來的腳步便加快了……

“駱漢全,你說你沒幹什麼壞事,解釋一下你逃跑的原因。”竇城斌問。

“不是和你們說了嘛,我出去玩。”駱漢全從甘河鎮一上火車,他就想到早晚會坐在刑警麵前受審訊,怎樣應對也想好了。他在前兩個小時的審訊中,用四個字概括:百般抵賴。

“撇下單位工作,不請假,家人不知道,玩得過頭了吧?”竇城斌說,“駱漢全,你仔細想一想,我們不掌握你的證據,能下通緝令嗎?能請你坐在這兒嗎?”

“既然掌握證據,還問我幹什麼?”駱漢全仍抵賴。

“你從寧光燦手裏買的那把獵槍呢?”竇城斌單刀直入,問。

“唔,沒買過。”

“請你的妻子和寧光燦的妻子來證實一下那枝槍嗎?”

“是,是買過一枝獵槍。”剛才竇城斌的口氣,駱漢全敏感到這兩個知情的女人揭發了他,頭立即耷拉下去,“用它打了一次兔子,不好使退給他了……”

“撒謊!我們在你和簡愛姘居的住處,起獲了那枝獵槍。可以實話告訴你,你老婆帶我們……她證實你在家用鋼鋸截斷的槍管。”竇城斌見駱漢全萎靡下去,發動攻勢道:“你用槍不是打兔子,而是對著一顆腦袋扣動扳機……現場找到獵槍彈殼,經鑒定是從你的獵槍射出的……寧光燦是不是你殺的?”

“我要上廁所!”駱漢全額頭浸出汗珠,他請求。

“不行,回答完再去。”竇城斌沒準許,這裏邊是有原因的,林楚從簡愛那獲知,駱漢全有個毛病,一緊張就要撒尿,撒完尿緊張隨尿排泄出便平靜了。

“我沒殺死寧光燦。”駱漢全咬牙挺著,身子微微發抖。

“寧光燦遇害的晚上,你回住處取走槍,寧光燦當時就在你的奧迪車上……”竇城斌繼續揭穿他,“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