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溱水身敗名裂(4)(1 / 2)

以借照經營的辦法偷漏稅款:一些個體戶利用親朋關係,或采取給有關人員回扣的辦法,用國營、集體單位的營業執照,從批發單位用現金套購緊俏、專營商品,然後加價轉手倒賣,從中牟取暴利,因其執照為“借”來的,加之是現金交易,其經營行為使稅務部門難以察覺,應繳稅款自然就流進私囊。據某凋查資料記載,某小縣城每年僅受此種手段幹擾,就流失稅款20多萬元。

用丟卒保帥、會小保太的手段偷稅漏稅:有些個體戶在其固定的營業場所,有“健全真實”的賬目,並做到依法納稅,遵紀守法,給政府以良好的印象。可是,他們暗中卻大搞違法亂紀的交易,有的白天洽談生意,晚上錢貨兩清,有的在A地談好生意,卻在B地進行錢貨交易。行動詭秘,隱蔽,神不知、鬼不覺地就將稅款全部裝進口袋。據稅務部的調查材料透露,某縣城的一些個體戶,僅在一年之中,用此種手法就偷去100萬元稅款。

還有那違犯發票管理製度者,將空白發票出賣給投機分子;還有那吃了豹子膽的,竟私刻稅務發票監製章,非法印製發票,為偷漏稅者提供條件。

正是由於諸多的原因,使偷漏稅現象有增無減,偷稅額愈來愈多。商丘市劉莊鄉有個農民叫劉成俊,他從1987年開始承包一個窯場,1991年進行個體戶稅收大檢查時,開始檢查出他偷稅6萬元,之後有商丘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並與當地稅務部門聯合行動,經過內查外流60多個單位,先後調查100多人,終於查明他在承包窯場期間偷漏各種稅款150多萬元,在他的住宅搜出存款折32個,存款金額加現金共129.6萬元,劉犯已被依法逮捕,現已補繳稅款141,7萬元,這是多麼觸目驚心的數額啊!

形形色色的偷稅者,幹變萬化的偷稅手段,加上“先天不足”的土壤、空氣和水分,結構出一個無底的魔窯,我步入這個王國,極鼴遠眺,卻望不見它的邊陲;竭力跋涉,卻難以走出它的疆界;是這個世界的色彩太深太濃,遮住了眼睛的視線?是這個王國的氛圍惡劣地域廣闊,使雙腿舉步艱難且力不從心?讓我們盡快踏出這令人沉悶、壓抑的空間,去尋覓這種瘋狂病症的根源吧!

古今中外,任何國家的正常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都是依靠戎嚴神聖的法律來維持的。稅收當然也不例外,稅收製度隻有通過法律的手段強製執行,方才發生效應,可以這樣說,沒有法律,就談不上賦稅。

然而,長期以來,我國沒有一部稅收法。隻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條文中第56條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國家刑法第121條中還可找到這樣的規定:“對偷抗稅情節嚴重者,除補稅罰款外,還可以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不難看出,這種程度的懲靄在上述諸多實例麵前顯現得多麼無力,缺乏威嚴和懾服力。自然,那些發財心切的偷稅人是敢於鋌而走這個“險”的。雖然最近國家推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簡稱“征管法”),然而長期以來形成的國民弱點如納稅意識淡薄、遵紀守法觀念差極,一時還積重難返。加之在改革開放探索前進的路上.各種製度尚不健全,必要的管理條例還不完善,要使“征管法”得到徹底的貫徹實施,使全民都認識到稅收的重要意義,自覺依法納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任務仍很艱巨。

直到今天,還有大多數國民對稅收有著錯誤的認識,有些人還說什麼“農民要致富,稅收要讓路”;“生產要發展,稅收要減免”。而眾所周知,稅收是維持一個國家運作發展的財政收人的主要來源,馬克思說:“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倘若我們一味地隻去要稅收讓路,要稅收減免,我們的經濟還如何振興?我們的生活將怎樣改善?我們的國家又靠什麼生存呢?皮之不存,毛將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