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他的營業執照嗎?不行,稅務部門沒有這個權力,這事得工商部門出麵;凍結他的財務賬號嗎?不行,這事得由銀行去辦;把偷稅額巨大、態度蠻橫的不法人抓起來吧!更不行,抓。人是公安局的事,至予立案、判刑,就更不行了,那是檢察院和法院的職權。稅務部門倒是可以收回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但是對那些老謀深算的經營者,他們不在乎一個稅務登記證,不是有許多尚未辦好稅務登記證的人也敢悄然開業經營嗎?在當今,有時候那種盤根錯節的關係就能代替任何證件。當然,工商、銀行、公安、檢察、法院等執法部門是會與稅務部門配合工作的,但是。當案件從稅務部門介紹或轉移到這些部門時,他們還要進行一番再了解、調查,這種了廨和調查是必要的,但是卻拖延了辦案的時間,影響著工作的效率。有時候,還會因種種複雜的原因,使工作不好進展下去。
例如,某稅務稽查隊已查明某偷稅人的違法行為,並得悉他用私人名義開辦賬號搞非法經營活動,他們履行公務來到銀行,請求銀行同誌配合行動凍結偷稅人的賬號。可是,銀行卻以私人存款賬戶應加以保密為由不予配合。我們能因此責怪銀行嗎?銀行自有銀行的規矩。即使其他執法部門稅務部門轉來的案件有不同的認識和看法,這也是正常的,合理的,因為所在位置不同。倘若偷稅人羅織有某種關係網,問題就更複雜了。
中國的稅收工作舉步維艱,那麼,征稅在西方國家是怎樣的情形?我們能否從中汲取經驗教訓?
在美國和日本,當到了指定的納稅期限時會出現納稅人像搶購緊俏商品似的爭相納稅的場麵。
位於香港銅鑼灣皇室大廈的香港稅務局,每到繳稅季節,人頭湧湧,擠得水泄不通。
這是為什麼呢?
一是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具有強烈的納稅意識;二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對稅收的違章行為都有十分嚴厲的製裁措施。
無論平民百姓、達官顯貴,凡偷漏國稅者,同樣受到製裁和懲罰,其手段和方法有:
經濟製裁——一、罰款。美國對故意未提交申報表、提供納稅資料或有意拖欠稅款的納稅人,處以一萬美元以下的罰款;比利時對一般違法者處以最高為一萬比利時法郎罰金。對刑事違法者,處以最高為五十萬比利時法郎罰金。對逃稅者,英國處以應納稅額的一至二倍罰金;瑞典處以應納稅額四倍罰金;德國處以應納稅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百的罰金;丹麥處以高達應納稅額五倍罰金。
二、延長法定追溯期限。比利時對逃稅者法定追溯期,從正常的三年延長至五年;力口拿大和新西蘭的正常法定追溯期限是四年,對有意逃稅者可以無限期延長;美國的法定追溯期為三年,但對申報不實或弄虛作假的,可無限期追究。行酸製裁菲律賓、土耳其采取對違反稅收法規的納稅人補稅鋤敦之外,還要令其暫時停業;比利時可責令偷漏稅者最多五年不能就業;法國的法院可以禁止逃稅者從事其職業或吊銷駕車執照;希臘則剝奪納稅入分期付款的權利和向政府項目投標的權利,吊銷駕車執照或沒收簽證;意大剩將逃稅者的姓名及其申報所得交給報社,讓逃稅者在報日曝光。
潮事製裁——對偷漏稅者除給以經濟、行政製裁外,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處以監禁。瑞士、德國對偷漏稅者最高處以十年監禁,以包列對逃稅者最高處以七年監禁,美國對有欺騙行為的1納稅人處以五年監禁;丹麥、澳大利亞對有意錯報或假報手段渝漏稅者,處以四年監禁。
在對偷漏稅人嚴厲製裁的同時,他們還十分重視國民納稅義務觀念的教育:嗣本把納稅義務、勞動義務和受教育義務作為公民的三大義務.這些都寫進中小學課本,從娃娃開始就向孩子進行稅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