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他們有過一次比較大的矛盾,莎莎第一次非常生氣,不打招呼便離開了他,失蹤了幾個小時。她希望男友繼續發揮“我可以為你做一切”的精神,很緊張地去找她。沒想到,他沒任何動靜,甚至連一個短信都沒發給她。
最後,她慌了,自己又溜了回來。他看見她回來後,第一句話就是:“我們不合適,分手吧。”
沒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她完全震驚了,趕緊央求他,希望他能原諒她的壞脾氣。央求了很久後,他終於答應原諒她,但警告說:“這樣的事情不能再有第二次。”
不久以後,他們再次發生矛盾,她再次玩了一下失蹤的遊戲。這一次,他沒有給莎莎任何機會,斬釘截鐵地和她分手了。
對於這個故事,估計很多人會認為,這個男人真“男人”,雖然太狠了一些。
不過,我聽了太多類似的故事,我料到,莎莎和他的故事不會就這樣結束。
果真,“分手”半年以後,他又回來找莎莎,她仍然愛著他,兩人立即又走到了一起。
重新到一起後,對於分手的事情,這個男人並沒有說過一句話。莎莎也不敢提,怕再次惹怒他,但她很想問他:“你為什麼那麼狠心離開我?你為什麼又一聲不吭地回來了?你到底是怎麼想的?”
如果莎莎深切地懂得支配者的內心邏輯,她就可以輕鬆明白一切。
作為一個極端的支配者,這個男人把“我對你好”“你必須聽我的”和“否則我會懲罰你”這三點都發揮到了極致。
當莎莎表現得“我徹底不行”時,他最愛她,對她的好簡直無可挑剔。
然而,這種好,是要莎莎以“必須聽我的”作為交換的。莎莎那兩次失蹤的小小把戲,挑戰了他的支配欲望。在別的男人看來,莎莎這兩次小小的失蹤算不了什麼,他們不僅不會生氣,反而可能會對她更好。
但是,這個男人的支配欲望太強了。在這兩次事件中,莎莎表現出來的對抗嚴重刺激了他的支配欲望。
為了捍衛他的支配欲望,他接下來便實施了戀人間最極端的懲罰——“我和你分手”。
不過,這隻是他的懲罰手段而已,他並不是真正想得到這個結果。所以,熬了半年後,他又來找莎莎。
顯然,和莎莎在一起,才是他最核心的願望,隻是,他希望在達成這個願望的同時,莎莎還能滿足他的支配欲望。如果兩個願望發生了衝突,他便會采取一些手段來保護自己。
如果莎莎明白這一點,就可以在他回來時,堅定地拋出自己心中的那幾個問題:你為什麼離開我?你為什麼又一聲不吭地回來了?
這時,飽嚐了分離之苦的他,就可能適當地反省自己,並多少會改變自己,放棄自己的一些支配欲望。
莎莎和其男友是一個嚴重的依賴者與一個極端的支配者的故事。他們都有自己的問題,但他們的問題又可以相互匹配,所以可以相處得很不錯。
然而,他們的故事也說明,一個支配者與一個依賴者,不可能永遠會相得益彰,當支配者感到厭倦了,或依賴者想走向獨立了,他們的關係就會受到極大挑戰。
相比這種極端的故事,生活中更常見的是一般的支配者與一般的依賴者的分分合合,但這種如同溫水煮青蛙般,看似不激烈的支配也常導致更可怕的結果。
徹底被控製的結局常是被拋棄
於小姐是一名白領,自從畢業以來,一直在一家效益中等的私營企業工作,而她的丈夫曾先生則是一名公務員。年前,曾先生堅決要和於小姐離婚,理由是他認為她心中已經沒有他了,既然不愛了,就不必非得在一起了。於小姐不願意離婚,說她願意做很多努力來改善他們的關係。但是,曾先生說,他已經很累了,不想再做任何努力了。
和於小姐聊了很久後,我發現,他們八年的婚姻分兩個階段:前五年,是於小姐覺得很痛苦,但曾先生比較滿意;後三年,是於小姐覺得不錯,但曾先生非常不滿。
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於小姐回憶說,前五年,他們是男人當家,丈夫要求她把所有的收入都交給自己來管,她需要什麼,和他商量即可。他認為,既然是一家人了,錢就應該放到一起,怎樣花,兩個人商量著來。
於小姐認為,丈夫這樣說應該是認真的,因為他是一個很顧家的人,計劃性很強,而且從不亂花錢。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意見也能達成一致,但他也沒少讓她尷尬。譬如,單位安排他們旅行,他如果不給錢,她就沒法去;朋友們一起聚會,如果他不給錢,她就沒法參加;有時想買一些服裝和化妝品,他會覺得奢侈而不讚同:這些會讓她傷心。
並且,曾先生很不願妻子和其他人交往,他既阻止妻子和異性朋友與同事來往,也常阻止妻子和同性的朋友與同事來往,甚至還不願意她和自己的親人來往。“我感覺,他好像希望我斬斷一切人際關係,最終我的世界裏隻有他一個人。”於小姐說。
前五年,於小姐因不想吵架,所以一直忍讓丈夫。但第五年時,她突然發現,自己的性格發生了巨大改變,以前活潑開朗、朋友很多的她,現在居然整日鬱鬱寡歡,而且連一個能說得上話的人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