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廊按鈕處工作的三名執行官中的一名最年輕的看守當死刑犯,給他戴上手銬,蒙住眼
睛,然後打開折疊式帷幔,把他帶到刑場,讓他站在踏板上。左右兩邊站著看守部長和南
鄉,他們兩人分別為死刑犯綁上腿、脖子上套上繩圈,然後才讓他從踏板上向下落一步。
實際在執行時預先安排好保衛科長看到這些工作全部完成後,向走廊的三名執行官發信號
。這時三名執行官同時按下執行按鈕,死刑犯的身體就向2.7米以下的半地下落去。
他們反複演習了幾遍上述執行程序,進一步縮短了所需的時間。整個過程所需時間之
短讓南鄉驚愕。從470號進入刑場到抽掉踏板,大概連五秒鍾都用不了。南鄉很快就能熟練
地把繩圈套在死刑犯的脖子上了。
夜裏十點鍾過後,演習結束了。七名執行官步行回到
宿舍區,在那裏解散了。有兩名回宿舍,另外四名去了被稱為“俱樂部”的獄官聊天場所
。
隻有南鄉回到了新四舍,他與值班長交涉,得到許可後查閱了470號的身份簿。他想在
執行前向自己的大腦中灌輸馬上就要被自己殺死的那個男人的罪狀。
他獨自一人坐在會議室裏,默默地翻著身份簿。470號的罪狀是兩起強奸殺人案,他犯
罪時才21歲。當時他是都內大學三年級的學生。被他強奸殺害的兩名少女一名五歲,一名
七歲。
在讀這些記錄時,南鄉的心情多少感到安慰。因為對死刑犯的憎惡不是來自他的意誌
,而是發自他的內心。向來就喜歡孩子的南鄉對殺害幼兒的犯罪更加倍地憤恨。當他到川
崎的雙胞胎哥哥家時,小侄女一邊叫嚷著和爸爸長得一樣的叔叔來了,一邊歡快地跳躍。
隻要設想一下如果是那個孩子遭到侵害的話,馬上就可以想象出遺屬以及整個社會對罪犯
的憤恨。
而且這個470號犯人在公審中還假裝精神異常,還證言自己犯罪時被害者曾做出了性誘
惑的動作等,這引起了審判長的憤怒,“絲毫看不出他有改過的願望”。因此,他理所當
然地被判處了死刑。
這樣一來,讓南鄉擔心的隻剩下一點,證據是否確鑿,470號會不會是冤案,自己會不
會殺了無罪的人。
不過,隻要看完裝訂在身份簿中的訴訟記錄,就不再擔心了。被害人的體內殘留的精
液與被告人的血型和染色體一致。另外,在搜查階段扣押的被告人內衣上麵,附著含有血
液的被害人的陰道分泌物。作為證明強奸罪的證據,還發現了被認為是殺害被害人用的凶
器的石塊碎片和附在被告人毛衣上的毛發。
這些物證已證明了罪犯犯罪的過程,南鄉不由自主地閉上眼睛。
兩名幼女遭受到性淩辱後,又被石塊砸碎了頭。
這不是人類幹的事,連野獸都不會幹出這種事來。
南鄉想,這個將要被處死刑的罪犯真是連野獸都不如。
當天晚上,南鄉睡不著覺了,以後他才深切地感到,前一夜是他一生中最後一個安眠
夜。
第二天早上八點點名,七名臉色蒼白的執行官和他們的上司並排站在那裏,大概昨天
晚上沒有一個人能睡好。
點名結束後,七名執行官走向刑場,做了最後一次演習。他們向設在祭壇上的佛龕上
了香。從南鄉開始獄官們向著佛壇雙手合十。雖然他們祈禱了,但是依然不能抹去他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