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1 / 3)

的案子有沒有關係,友裏自殺未遂……”

“什麼”南鄉慌忙環顧四周,然後壓低聲音說,“自殺未遂”

“以前也發生過幾次這樣的事,周圍的人都不知道為什麼。”

“現在她怎麼樣了”

“看上去好些了。”

“是嗎”南鄉低下頭,壓低聲音說,“在您繁忙的時候打擾您了,對不起。以後我們

再聯絡。

“好,請多關照。”不明原因的對方困惑不解地回答。

掛斷電話後,南鄉陷入了混亂的極點。友裏自殺未遂是不是因為與十年前的案子有關

他們兩人被輔導的那天,他們在中湊郡到底幹了什麼事

要搞清楚這事,就必須見到純一。南鄉下了決心,他拿起了手機。就在這時,電話鈴

響了。看到電話顯示,南鄉愕然了。這是東京拘留所的岡崎打來的。

“喂,喂!”

一接通電話,就聽到好像是用手捂住話筒似的悶聲悶氣的聲音。“我是岡崎,今天早

上送達了法務省給所長的公文,是執行的通知。”

“誰要被執行了”

“樹原亮。”

一聽到這個名字,全身的血一下子湧到頭上。南鄉覺得頭暈,發現新證據遲了幾小時

“今天傍晚死刑執行命令書送到了。執行定在四天後。”

“我知道了,謝謝。”

岡崎說了句“已經無法製止了”,就掛斷了電話。

預想中最壞的情況終於來到了。南鄉首先做出決定,推遲與純一聯絡,他要作最後的

一博。如果順利,這是唯一能夠製止樹原亮死刑執行的辦法。

他給律師事務所打了個電話,轉告了執行行動的情況。杉浦毫不掩飾,狼狽地叫了起

來,“完了!這樣的話,隻有被處死刑了。”

“別慌張!”南鄉拚命地讓自己的情緒穩定下來,“會有辦法的。”

“你說會有辦法什麼辦法”

“刑事訴訟法的第502條。”

“什麼”話音剛落,傳來了慌亂地翻動六法全書的聲音。

“可以提出異議。”南鄉接著背誦出這項條文的一部分,“在檢察官做出不當處分的

時候,可以向宣布死刑判決的法院提出異議。”

律師反問道:“這行嗎”

“應該可以。執行死刑是檢察官做出的決定,我們就是要對此提出異議。”

杉浦沉默了。大概他的大腦正在飛速地運轉吧。

南鄉繼續說:“按照慣例,死刑執行都是當日宣布立即執行,死刑犯沒有提出異議的

時間。但是這次卻不同,我聽說四日後才執行。”

“可是,”律師欲言又止地說,“提出的理由是什麼”

“違反法律。按照法律自判決確立之日起,法務大臣必須在六個月內發出執行的命令

。而樹原亮的情況已經超過了這一期限。現在把他處以死刑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可那個條文可以解釋為帶有訓示的意思。”

“那樣明確的條文還要什麼解釋!”

“不,還是不成其理由。如果這個理由行的通的話,那麼以前執行的死刑幾乎都是違

法的了。”

“我們的目的就在於此。”南鄉對不能領會他意思的律師著急,“如果允許六個月以

後再執行死刑的話,那也不應該在法務大臣的命令發出五天後才執行。”

“當局會不會那樣想,我不知道。”

“總之,這樣做是為了贏得時間。並不是說用提出異議的辦法就可以免除樹原亮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