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有些事,讓別人相信就行了(1 / 3)

有些事,讓別人相信就行了

當工作為他們帶來鮮花和榮譽的時候,他們便把工作當成了人生頭號大事。他們想得到更多的鮮花和榮譽,於是加倍努力地工作,壓力也越來越大。他們覺得自己掌控著工作,其實早已淪為工作的奴隸。

在老撾萬榮的一家酒吧裏,一對四十歲左右的瑞典夫妻跟我們拚了一張桌,很自然地大家就聊了起來。從談話中得知,他們已經在萬榮住了兩年。我很好奇,一對不會講老撾語的瑞典夫妻,能在老撾幹什麼。女人回答,我們就是來這裏享受生活的。

我立刻把他們跟那些不務正業的歐洲loser(失敗者)聯係在了一起。這些人拿著政府的救濟金跑到低消費國家,完全不用勞動,就能過上神仙般的日子。年輕人出來瞎混還情有可原,都到了不惑之年,還這麼“嬉皮”,就有點不厚道了。

隨著身體裏的酒精含量越來越高,大家聊的話題也越來越廣,從《六人行》到布蘭妮,從布蘭妮到默克爾,從默克爾到佛教,到亞洲文化,到生命的意義,等等。我發現這對夫妻的見解很不一般,而且肯定是博覽群書之人。

我對男人說:“我覺得你很厲害呀,為什麼不去工作呢?”

他說:“哈哈,我為什麼要工作?”

“為了實現自我價值呀!”

“自我價值非得靠工作來實現嗎?”

我們爭論起來。說著說著,我便自覺理虧,但還是趁著酒意,說了句無理的話:“沒有工作,那你們隻能靠政府養著吧?”

他們愣了一下。男人說:“我們在斯德哥爾摩有幢房子,租金的收入完全夠支付我們在這邊的花銷。”

女人說:“為了買那套房子,我們可是帶著麵具,‘偽裝’了好些年。”

原來夫妻兩人都曾是某大公司的高管,但他們骨子裏從來都不是熱愛工作之人。結婚的時候,他們就約定好了,先用盡全力賺幾年錢,然後就退休到熱帶地區享受生活。他們在老板麵前努力表現,成了老板眼中的“工作狂”;他們在下屬麵前有板有眼、不苟言笑,是大家不敢惹的上司。辛勤的工作換來了升職和加薪,也換來了眾人的肯定和讚美,但他們一直未忘記當初的約定,沒有忘記自己是誰。他們從來不覺得工作是件有趣的事情,對他們來說,美景、陽光、書、自由和啤酒,這些東西才有趣。

女人說:“我有很多朋友,其實一開始跟我們的想法一樣。認為人生應該拿來享受,而不是工作,工作的目的是為了能更好地享受生活。但慢慢地,他們就沉湎到工作中去了。特別是當工作為他們帶來鮮花和榮譽的時候,他們便把工作當成了人生頭號大事。他們想得到更多的鮮花和榮譽,於是加倍努力地工作,壓力也越來越大。但他們告訴自己,這些都是值得的。他們覺得自己掌控著工作,其實早已淪為工作的奴隸。麵具戴久了,就沒勇氣摘下來。這種自欺欺人,貌似是自我保護,實際上是自己給自己喂慢性毒藥,當然,這種毒藥毒害的不是你的命,而是你的魂,慢慢地你就變為行屍走肉,成了你年輕時最鄙視的那類人。”

男人舒服地往椅子後麵靠了靠,將剩餘的雞尾酒晃了晃,一口飲下,說:“有些事,讓別人相信就行了,可別把自己也繞進去了。”

從老撾回來後,給別人講起這個故事時,總有人說,唉,沒辦法,情況不一樣嘛,人家是瑞典人,可以過那樣的生活,而我們隻有一輩子的屌絲命。屌絲玩不起,也不敢玩。我之所以講這對夫妻的故事,不是說大家非得效仿他們,提前退休度長假去,而是想說,一個人得明白自己到底為了什麼而活,不要淪為工作的奴隸,忘了自己到底是誰、自己真正的夢想是什麼。我也不是在否定熱愛工作和努力工作的人,有些人就是天生的工作狂,工作對他們來說是樂趣和享受,能為他們帶來巨大的幸福感,這樣的人完全不必理會此文。

但如果工作並不能給你帶來真正的快樂,你本有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對這個世界還充滿了好奇與疑問,如果你是這樣的年輕人,卻在各種過來人的好心勸說下,忘記了年輕也本該青春無悔,風風火火,盡情折騰,忘記了自己是誰,忘記了自己的生活樂趣是什麼,這是種悲哀。

本是些朝氣蓬勃的姑娘和小夥兒,本想最大程度地去品嚐青春的各種酸甜苦辣、八卦狗血,卻不得已過上了中年人的生活,難道不可悲嗎?我不是想指責這樣的年輕人。你們也是受害者,正因為這樣,我才忍不住說這些不受聽的話,不然你們被大人害了都不知道。當然,也有些年輕人本身就是循規蹈矩、少年老成之人,對他們來說,中年人的生活方式就是天堂。我不是想批判任何一種生活方式,我向來認為生活方式並沒有好壞標準,隻要你自己真心喜歡就行。

關鍵就在這個“真心喜歡”上麵,英文裏有句話我特別喜歡--Work hard, Play hard。我就不信大多數年輕人的天性隻喜歡work hard,而不喜歡play hard。

在當前,對大多數人來說,work hard的確是迫不得已,我也不是叫大家不要work hard。其實我並不支持年輕人在社會中擺出一副離經叛道的樣子,這除了給自己找很多麻煩以外,根本改變不了什麼東西。在社會職場中,年輕人表現得守規矩點,夾著尾巴做人,並非壞事。看過《行屍走肉》的人都知道,那些喪屍見了真正的人類,便一股腦地撲上來,撕碎你,吃掉你。想要在喪屍世界裏暢通無阻,最好的辦法就是偽裝成他們中的一員。但你永遠不要忘了,自己是個真正的人。

在外麵你可以像中年人一樣埋頭苦幹,去獲取老板的賞識。但工作之餘,是不是可以做回年輕人,享受享受青春時光呢?如果一個年輕人完全不懂得給自己找點樂子,可能就是自己的問題了吧?有什麼玩不起?非得去歐洲新馬泰才是玩?去錢櫃KTV唱歌,去高級酒吧消費才是玩?爬個野山綠水,約上三五好友到家裏聚會,各人做道拿手好菜,大家一起分享,這就不是玩嗎?喝幾萬塊錢的紅酒是享受,喝幾塊錢的啤酒就不是啦?再說,玩得開心,重要的不是玩什麼,而是跟誰一起玩。年輕時候就不要計較太多,盡量對人寬容,去結識些有趣的人,廣交朋友。年輕時候沒有任何目的性積累下來的人脈,等你將來年紀稍長,真的有什麼目的的時候,會非常有用。

這會,肯定又有人想跟我談錢了。我已經無數次聽到有人把自己的不快樂歸結於--家裏沒錢。那些幻想著等自己將來有錢了,就能快樂起來的屌絲,我隻能往你們頭上拍塊板磚了,因為貧窮時無法快樂的人,富有時也無法快樂。

我見過這樣三種情況:1)沒錢的時候不快樂的人,有了錢照樣不快樂;2)沒錢的時候快樂,有了錢也快樂;3)沒錢的時候快樂,有了錢不快樂。我從來沒見過:沒錢的時候不快樂,有了錢後就變得快樂的人。金錢對於樂觀者來說,是錦上添花,金錢有可能讓快樂的人過得更快樂;但金錢救不了悲哀者,悲哀的人,越有錢越悲哀。

年輕人,你們的問題不是沒錢,而是不懂苦中作樂。

遠大誌向

“每天都有點意思”,看似稀鬆平常,實際上是一件多麼艱難的事情。

幾年前我去昆明旅遊。一天下午,我收到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對方自稱是我的表姨,寒暄一番後,問我在幹嗎。我的表姨們從來不給我發短信,找我有事都讓我媽轉達,我那神探夏洛克的第六感告訴我:此事有詐,小心騙子。我沒理會那條短信。到了晚上的時候,我又收到同樣的號碼發來的同一條短信。當時我正跟新認識的朋友把酒聊天,興致不錯,便搭理了騙子一下,順手回複道:傻瓜,你好。

電話立馬響起,是剛才那個號碼打來的。猶豫片刻後,我接了起來。

我還沒來得及說“喂”,就聽對方就說:“毛路呀,你是不是發錯短信了?”

我頓時一身冷汗。

聊了半天,我終於想起來了,我有個遠房表姨住在昆明,很久以前她來過我們家幾次。她聽說我要來昆明,便問我媽要了我的手機號。她在電話裏,邀請我第二天去她家吃午飯。掛掉電話後,我打電話給我媽,證實了表姨的說法。

第二天中午,我去了表姨家。姨夫在上班,表弟在上課,吃飯的時候就我跟表姨兩人。原以為會有點尷尬,但表姨是個比我還話嘮的人,完全沒給我留出尷尬的時間。我本來還納悶,為什麼是邀我吃午飯,而不是晚飯,原來是趁著其他人不在,好說閑話。她把我認識和不認識的親戚都挨個兒跟我八卦了一遍,也包括她自己的老公和兒子。我不知道她跟我媽一直有聯係,不過就像她說的“你不知道的事情多著呢”。言談中,我能感覺到她對自己的老公不是很滿意,對自己的兒子更是不滿。“你說他怎麼就繼承了他爸的缺點,胸無大誌,將來準沒出息。”她希望我幫忙教育教育兒子。在她眼裏,我向來是個懂事的好孩子,希望我能影響一下她兒子。我對這個表弟,隻有一個很模糊的印象,他貌似不太合群,很安靜,獨自跟泥巴也能玩上一整天。

我不知道姨媽覺得我是個好孩子的誤會源自哪裏,也許是我媽在我背後說了很多我的好話。其實我從小就是個心理陰暗的人,那時候碰到大人吵架,恨不得在旁邊幫忙遞喇叭。記得學習《我選我》那篇課文,男主站起來跟個傻瓜似的說“我選我”時,我在心裏直嘀咕:缺心眼吧!換了是我就塞給同桌兩塊糖,讓他站起來說“我選毛路”。長大後,當我頭一次聽到“腹黑”二字時,就覺得這個詞是為我發明的。就算現在我走在街上看到有人吵架,也會暗自配上阿姆的調子,腦補為黑泡模式。心理陰暗的同學不妨也試試,當你們抱著說唱的態度去理解潑婦罵街時,就能理解為什麼有人說“藝術源於生活”了。這樣說吧,我從來不是什麼懂事的好孩子,我,隻是演技出眾而已。

可憐的姨媽並不知道,教育他人並不是我的強項,“誤人子弟”倒還可以。如果有人想讓孩子學壞,我可以底氣十足地拍著胸脯說:“請給我三天時間,準給你帶壞!”但要讓我把孩子教好,我就不太會了。不過姨媽也挺聰明的,她說:“你不要直接教訓他,他不會聽的。這幾天,你多跟他一起玩玩,旁敲側擊,多方位刺激他,激勵他。對囉,你的奮鬥目標是啥子嘛? “

“可能是我比較迷信,我總覺得理想這東西吧,說出來就多半沒戲了。還是等實現以後,我再告訴您吧。”

“不告訴我,我也知道你娃娃誌向遠大。我們需要讓他明白,一個人得有點追求,才會有成就。他簡直是個完全沒有追求的人,就跟你姨夫一樣(此處省略五千字對姨夫的聲討)。”

我實在不想扮演“教育者”的角色,本來想找理由推掉姨媽的請求,但由於之前我罵了人家是傻瓜,心裏有點歉疚,所以決定幫她這個忙。

周末的時候,表弟來我住的旅館找我。當初的靦腆小正太,已經成長為一個靦腆小帥哥了。之前我居然不知道自己有個表弟長得像周渝民。他說:“你在昆明人不生地不熟的,我媽讓我陪你逛逛。”看來姨媽也挺“腹黑”的嘛。

我倆走在步行街上,因為心想著姨媽交給我的“重任”,說話的時候總覺得有些不自然,還好表弟比我更不自然。尷尬的時候怎麼辦呢?我努力回想自己的尷尬交談經曆以及解決之道,某個主意從一鍋糨糊的思緒中掙脫出來,越來越清晰,最後彙成兩個字--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