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那時候他還有其他事要煩。他落到了一位女士手裏,這位女士滿心指望著靠那雜誌飛黃騰達。她十分強勢,科恩根本沒機會擺脫她的掌握。當然,他也很確定自己是愛她的。當這位女士發現雜誌沒辦法使她飛黃騰達時,就不太耐煩和科恩待在一起了。她打定主意,要趁還有些好處可撈的時候盡可能撈點兒。於是極力慫恿,說他們應當到歐洲去,科恩可以在那裏寫作。這位女士當年在歐洲上過學。他們到了歐洲,待了三年。那三年裏,第一年用來旅行,接下來兩年都泡在巴黎。羅伯特·科恩交了兩個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本人。布拉多克斯是他的文學之友,我是他的網球球友。

把他捏在手掌心裏的那位女士,名叫弗朗西斯,在第二年快結束時發現自己容顏漸老,於是立刻改變了對羅伯特的態度,從漫不經心的掌控撥弄,變為斷然認定,他必須和她結婚。那時候,羅伯特的媽媽又為他安排了一筆津貼,大概每月三百美元。在那兩年半的時間裏,我相信羅伯特·科恩眼裏從沒有過第二個女人。他過得快活極了,就像許多生活在歐洲的人一樣,雖說更情願生活在美國。他還學會了寫作,寫了一部小說。老實說,雖然故事很乏味,倒也不像後來評論員們說的那麼糟。他讀很多書,玩橋牌,打網球,還在一個本地健身會所裏打打拳。

我第一次見識到他女伴的態度,是在一天晚上,那會兒我們三個剛一起吃過晚餐。我們在大道餐廳吃飯,然後去凡爾賽咖啡館喝咖啡。喝完咖啡,又喝了好幾杯fines(白蘭地),我說我得走了。科恩正說起,我倆應該找個地方來趟周末旅行。他想出城去好好走走。我提議飛去斯特拉斯堡,然後步行到聖奧黛爾,或是阿爾薩斯的其他什麼地方。“我在斯特拉斯堡認識一個女孩,她能帶我們在城裏逛逛。”我說。

有人在桌子下麵踢了我一腳。我以為是不小心碰到的,繼續說:“她在那兒待了兩年了,對那座城市了如指掌。那可是個好姑娘。”

桌子下又是一腳,我抬頭一看,才發現羅伯特的女朋友,弗朗西斯,板著臉,下巴抬得老高。

“見鬼,”我說,“幹嗎要去斯特拉斯堡?我們可以往北到布魯日,要不去阿登高原也行啊。”

科恩看起來鬆了一口氣。這次沒人踢我了。我道過晚安,起身離開。科恩借口買報紙,和我一起走到路口拐角上。“看在上帝的份上,”他說,“你幹嗎要說那個斯特拉斯堡的姑娘啊?看見弗朗斯西的樣子了?”

“沒,我為什麼要看?就算我認識個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國姑娘,又關弗朗西斯哪門子的事?”

“這沒分別。任何姑娘都一樣。我不能去,就是這樣。”

“別傻了。”

“你不了解弗朗西斯。任何姑娘都不行。你沒看見她那臉色?”

不過,那時候他還有其他事要煩。他落到了一位女士手裏,這位女士滿心指望著靠那雜誌飛黃騰達。她十分強勢,科恩根本沒機會擺脫她的掌握。當然,他也很確定自己是愛她的。當這位女士發現雜誌沒辦法使她飛黃騰達時,就不太耐煩和科恩待在一起了。她打定主意,要趁還有些好處可撈的時候盡可能撈點兒。於是極力慫恿,說他們應當到歐洲去,科恩可以在那裏寫作。這位女士當年在歐洲上過學。他們到了歐洲,待了三年。那三年裏,第一年用來旅行,接下來兩年都泡在巴黎。羅伯特·科恩交了兩個朋友,布拉多克斯,和我本人。布拉多克斯是他的文學之友,我是他的網球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