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以前打的更厲害些,這幾年妻子看著是收斂多了,隻是罵而已,所以洪愛國越發不管了。隻是,等到洪大柱罵罵咧咧地說交了兩千八百五十塊錢給丁春花時,他才完全驚呆了。
這並不是一筆小數目。他雖然不管家裏的帳,卻也知道自己家積累了近十年才存了幾千塊。而父親雖然也有棺材本,可是顯然不可能為了支持小孫女讀書而動用那一筆錢的,尤其是,他還十分懷疑,棺材本有沒有兩千塊。
“這是怎麼一回事?那兩千多塊錢你用到哪裏去了?給小靜交學費已經綽綽有餘了,你就算掉到錢窟窿裏去,想要存起來賺利息,也不應該打孩子學費的主意。”
丁春花想要抵賴,但是她向來害怕公婆,而且雖然嫁入洪家二十年,洪愛國都沒有動手打過她,她卻也知道這男人老實是老實,真的發起火來那可是揍她沒商量的,在骨子裏,他就是個認定適當對家庭成員使用暴力是必要的人。
“都給小星交學費去了,她在城市裏念書,生活費還沒著落呢,穿得又不好,吃也顧不上,你一個大老爺們什麼都不想,幹完活回來吃飯就睡覺,我是當媽的,自然要為女兒多操一點心。
小星從小就沒有出過遠門,連縣城都沒有去過,這一出門就到了這麼遠的地方去,我不讓她帶多一些錢能怎麼辦?孩子出門在外我們照顧不上,吃虧了也是吃悶虧,隻能忍了,人沒事還好,人要是有事,那有錢在手裏也好解決!
月亮在縣城,也是新工作,也不知道習不習慣,吃不吃的好睡不睡的香,我都還沒有去看過孩子呢,她從小脾氣大,要是碰上什麼難事,肯定也不樂意開口求人,手裏有點錢底氣也可以足一些。
我自己都快十年沒買過衣服了,縫縫補補一年又一年,還要穿姐妹的舊衣服,你以為我就有臉了?我當媽的日子過得也不舒坦,吃得也很少。
也就小靜最舒服,就在家裏頭,有什麼我們都可以看著,不缺她吃的也不缺她穿的,還想怎麼樣?
再多的錢也不經花……”
丁春花說的話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她雖然偏心兩個大的,但是洪愛國卻也能夠理解,畢竟十個手指頭還有長有短呢,何況三個孩子裏頭,大女兒是第一個孩子,占了個長字,連祖輩都是偏疼些的,二女兒又身體弱一些,需要父母更多的照顧,加上人長得漂亮嘴巴又甜,自然也更加體貼,不說丁春花,就是洪愛國自己,也覺得跟二女兒相處起來最舒服。
唯有三女兒怡靜,小的時候還有些古靈精怪的,長大一些卻越發呆愣了,即便會打獵,會讀書,但到底是親近不起來。
他也說不起來,總覺得跟這個最小的女兒隔閡是越來越深了。雖然不至於相處得像陌生人那樣,可是真的就是沒有血濃於水的感覺。
要是別人甚至隻是妻子丁春花打了洪月亮或者洪小星一巴掌,他都會心疼得立刻彈起來揍回去,可要是換了小女兒洪怡靜,隻要沒被她媽打殘打死,他都不會當一回事,反正她抗打耐揍啊,何必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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