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李靜突然問:“孩子是什麼時候辦理的領養手續?”
“2002年的4月,那時孩子大概半歲。”朱偉道。
李靜微微一思索,道:“即便按2002年的4月算,倒推9個月,當作葛麗的懷孕時間,那時她有沒有滿十四周歲?”
朱偉搖搖頭:“沒有。”
李靜欣喜道:“這就是證據啊!葛麗依然活著,關在精神病院,你們派出所肯定能拿到葛麗的戶籍信息,隻要把小孩和葛麗、夏立平的血液進行親子鑒定,不就能證明孩子是夏立平和葛麗的?葛麗懷孕時未滿十四周歲,夏立平當年的行徑就是強奸,這就是直接證據!
不用找任何人證物證,就這一條,夏立平的刑事責任怎麼都逃不過,對嗎?”
她抬起頭期待地朝眾人看去,卻發現眾人臉上毫無笑意。
“法理上我沒說錯吧?”
她再次從眾人的表情中尋求支持,卻發現無一人回應。
過了一會兒,丈夫張超緩緩開口:“你說得很對,可是,沒辦法操作。”
“為什麼?”李靜不解。
“夏立平是組織部副部長,你去舉報,說他和一個精神病女人產下一個私生子,紀委會問你,證據呢?沒有,隻能做親子鑒定。可憑什麼做親子鑒定?如果毫無憑據的舉報就要做親子鑒定,那麼不管誰舉報哪個小孩是某領導私生子,豈不都要去鑒定?程序不是這樣的,這樣的舉報是不可能被受理的。”
她看著眾人的表情,明白了丈夫所說的他們每個人都了解,她很不甘心卻又是萬般無可奈何。
近在眼前的直接證據,完全足夠定刑事罪名的直接證據,甚至可以通過夏立平被調查將孫紅運一夥一網打盡的直接證據,那麼近,就是觸碰不到。
就像一條關在玻璃房裏的狗,草地就在麵前,可是踏不出去。
過了一會兒,張超吸了口氣,又開口:“江陽,這件事就暫時放一旁吧。你安心治病,我當你的律師,我替你向檢察院申訴,平反你的三年牢獄之冤。”
朱偉忍不住冷笑:“張大律師收費可不低,我和小江可沒這麼多錢,至於老陳願不願意聘請你這大律師,得看他的意思了。要知道當年可是你害小江入獄的,誰知道你的心思呢!”
陳明章低聲製止他:“你少說幾句行不行。”
朱偉悻悻地閉上嘴。
“我我不收錢。”張超尷尬地說,目光投向了妻子,妻子卻沒……
有回應他,他頓時委頓了下去,低著頭說,“不管你們怎麼看我,我……我想做一些事彌補我當年的自作聰明,你們……你們都很勇敢。”
江陽平靜地說:“謝謝張老師,不過我現在身體沒問題,我可以自己申訴,我對程序很了解,不麻煩你了。”
“我”張超話到嘴邊,隻得咽了下去。
……
陳明章歎息一聲,道:“張律師的建議很好,我替你做決定,一切拜托張律師了,費用不能全免,該收還是要收,我會一應承擔。--小江,下周化療,你好好養病別累著,這幾天我就安排人把你太太和兒子接到杭市來住,我會安頓好一切。”
這時,李靜突然問:“孩子是什麼時候辦理的領養手續?”
“2002年的4月,那時孩子大概半歲。”朱偉道。
李靜微微一思索,道:“即便按2002年的4月算,倒推9個月,當作葛麗的懷孕時間,那時她有沒有滿十四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