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的學校和家裏寫了二封信。”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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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自三天前的晚上丁永福被提審之後,檢察官再也沒有提審過他。檢察官不像公安機關連續提審。
那天晚上的較量,丁永福知道屢屢不抵檢察官,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麵前,丁永福無力維持自己設計的誣陷計劃。今天上午,檢察官突然對丁永福提審,丁永福抱著閉口不言,看你們檢察官有何能耐把我怎麼樣,反正弄死了人是死罪,拖一個替罪羊,在黃泉路上有個伴。
整整一上午,丁永福就是不開口,下午,丁永福在看守員引導下,走進提審室,丁永福一進提審室,就感到氣氛與上午有所不同,格外異樣。每個檢察官的目光裏,閃耀著充滿百倍堅毅和千倍的信心,麵部格外嚴肅。
盡管檢察官如此場合,丁永福依舊正襟危坐,坦然自若,一言不發。
洪處長冷漠盯著丁永福片刻後,突然拍的一聲說:“丁永福,這是最後一次提審,如果你認為你再不講實話,你可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我們檢察機關核對所有事實。我們將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重證據,不輕信口供。你不講,我們也不需要你的口供,同樣依法治你的罪,並且加重對你的處罰,你也不要再抱有任何僥幸心理。”
丁永福雖然狡猾,但還沒有經過這樣的場合,被洪處長的話語嚇驚了一下,突然抬起頭,對坐在那兒的幾位檢察官說:“我想補充一下細節,可不可以?”丁永福一反常態,冷不冒出這麼一句:“我說出來,能不能得到政府的寬大處理,並且保證我的生命安全?”
洪處長見丁永福終於鬆口,話中有話,便客氣地說:“這就對了,政府的政策你又不是不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既然你要政府對你的犯罪行為從寬處理,你就必須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經過。”
丁永福又編起了他那過去所供述的神話般的謊言,妄圖使檢察官相信他的話。
洪處長拿起桌上證據材料“叭”地拍在桌上冷笑道:“丁永福,你講的話連三歲的小孩都不信,所講的話一句真話也沒有,我們可沒有時間與你磨嘴皮子,你進號子吧,等待法律的製裁吧。”
丁永福被洪處長的語言和動作嚇傻了,第一次看見檢察官發脾氣,雖然自己經過二進二出,都是小打小鬧,在派出所裏,沒有見過這種場麵,嚇得“叭”在地上說:“我交待……。”
“那二封信到底是誰寫的?”
丁永福十分爽快地承認:“是我一個人寫的。”
“那你為什麼栽贓說是劉大寶寫的?”
“因為,我們倆從小在一個班學習,他寫的字與我寫的差不多,是我仿照他的筆跡寫的,想要劉大寶承擔一部分責任。”
“殺害嚴斌,劉大寶是否參與了?”
“劉大寶真是參與了,是他叫我幹的,我一句假話都沒有講,我敢對天發誓。”
洪處長說:“丁永福,你看看我們的眼睛。丁永福,你放明白一點,一月二十六日這天,劉大寶根本就沒有進城,你的母親和姐姐都證實了一點。”
丁永福依舊百般抵賴,在親睹這些證據之後還嘟噥著:“那我也沒有辦法。”
洪處長繼續追問:“為什麼劉大寶一月二十六日這一天的經過,有許多人證實,而你一月二十六日這一天的經過,卻沒有人證實,連你母親和姐姐都不知道你的去向,你這又怎麼解釋?”
丁永福這時才明白,檢察官不比公安機關的人笨,他們是不搞逼供,跟你講道理。丁永福的心裏是十分清楚,檢察官不但知道案件的全過程,而且已經掌握了所有證據。自己抵賴也是徒勞,白費的,像泄了氣的皮球隨口回答:“我十張嘴也解釋不清,可能是我為人而得的結果吧,那你們就按劉大寶說的去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