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隻有二十八、九歲,已在虔州市保險公司工作近十年,苗一萍一頭濃發、瓜子臉、劍眉,一眼就能發現她是一位精明能幹的女強人,她正在會議上強調說:“今年7月13日,虔州市長安工藝廠發生了一起我市建市以來特大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預計560萬元,市公安消防支隊認定該火災不排除人為縱火嫌疑,8月5日省公安廳科技所對公安機關在現場提取的疑物粉末進行檢驗,認定為導火線粉末,虔州市長安工藝廠內怎麼有導火線類似的物品,很明顯,這是一次縱火案。在沒有查清到底是內部人作案,還是外部人作案前,我的意見是暫時不對該廠進行理賠。”虔州市保險公司財產保險科丁科長是一個40多歲的男性科長,在保險公司也有近20年工齡,以前在人民銀行工作,丁科長辦事穩鎮,考慮的事情周到,為人老實,個子高高,大約1米73左右,他在苗一萍發言後,接著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當時,虔州市長安工藝廠投保時,是我們公司三次派人到該廠找黃炳華作工作,要求他對該廠財產進行投保,我們派去的人都是臨時聘用來的,所以動員他對該廠財產投500萬元的財產險,保期是二年,當時我們也一時疏忽,沒有到虔州市長安工藝廠去進行核保,依我個人認為,黃炳華不像有詐保嫌疑。”丁科長的發言剛一結束,虔州市保險公司事故理賠中心一位副主任接著就插上說:“丁科長的意見,我反對,據火災之後我們調查,表明虔州市長安工藝廠從1997年以來一直是負債在200萬元以上進行運行的,虔州市長安工藝廠業主黃炳華去年1月向我們投保500萬元,不管是不是我們的工作人員要求,還是黃炳華自己要求,黃炳華自己很清楚自己的財產沒有500萬元,而隻有300萬元,黃炳華當時的行為就存在欺詐行為,這起火災又是人為縱火,有可能存在詐保的嫌疑,我同意苗一萍同誌的意見,暫行凍結理賠一事,待公安機關破案後再定。”

虔州市保險公司其他科室的同誌也相應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產生了二種爭議,一種是依法理賠,一種暫不理賠,虔州市保險公司董經理以征求江峰律師的意見問道:“江峰律師,你的意見如何呢?”

其實,在未開會之前,江峰律師與幾位市保險公司頭頭碰了一次頭,江峰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幾位市保險公司頭頭同意江峰律師的看法。在這次理賠會議,董經理特意在公司產生的二種觀點時,要江峰律師發表看法,實際就是借江峰律師之言,幫助大家統一認識。

江峰律師沉思了一下,說:“剛才同誌們提出的二種意見觀點都很正確,一種觀點出於為了維護國家財產不易被他人詐去,暫時凍結理賠,待公安機關偵破之後,確認該火災不存在詐保行為再進行理賠,這種觀點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另一種觀點為了塑造保險公司的形象,在目前尚未有證據證實該火災是投保人自己為了詐保而縱火造成的,應當按照保險合同及時理賠,使該廠早日恢複生產。這種觀點符合保險法規定。我不敢說這二種觀點意見誰對誰錯,再有一點我認為前麵這種觀點有悖法律精神,如果公安機關在三年五載都無法破案,你們也三年五載也不進行理賠,保險公司的形象在公眾麵前又是怎麼樣?你們想過沒有。”江峰律師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口水,順手從公文包裏取一張折疊很整齊的一張大白紙,攤在會議桌上,大家站起來一看,這是張7.13火災現場圖。

大家看了看江峰律師,對江峰律師所繪製的這張7.13火災現場圖持懷疑意見,因為江峰律師火災時並不在現場,火災之後又未到過現場,今天早晨才回到虔州市,中間隻有短短幾個小時。恰恰就是這麼幾個小時,江峰律師利用短短的時間差去了一趟火災現場。7.13火災離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天了,江峰律師不可能能繪製出較詳細的現場圖,特別是持暫停凍結理賠觀點意見人,更是用一種將江峰律師紙上談兵的眼光看著江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