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2 / 2)

小孫那一天來找我,起頭情形就是這樣的。馬大夫走了以後,她一五一十地對我說:她馬上就需要個男朋友,必須是人高馬大,膀闊腰圓,能帶得出去的那一種,來幫她解眼前的燃眉之急。這是因為她的前男朋友要結婚,今天晚上就要舉行婚禮,她已經收到了邀請,想和一個大個子男人一塊去。我想了想,說道:要是這樣的話,我能幫上忙。別的事情我就幫不上忙了。這個姓孫的小鼻子小眼,嬌小玲瓏,一副小孩樣,其實已經二十七歲了。到了晚上,我就和她一塊去了。婚宴上全是些青年男女,大概都是她的同學,新娘子也是她的同學。我發現,醫學院大概隻招南方人,所以那一屋子男女全是小個子南方人,白麵書生,個個戴著眼鏡。我在其中像個巨人。認識我的人都說,我的臉相極凶,還說我吃相難看。我在席上喝了一瓶啤酒,就打了一個大嗝,聲震屋宇。然後我講了一個下流笑話,弄得四座皆驚。其實我沒想去搗亂,隻是在地下室裏呆了很多年,很少有人請我來參加聚會,心裏很高興。但是已經把新郎嚇壞了,把小孫叫到一邊說了好半天。然後我們就提前退席了。回來的路上小孫說,王工,你把他們都鎮了!你幫了我的大忙,我不會讓你白幫的。我一定也幫你一個忙。

後來小孫對我說,作為我給她出氣的報答,她要把我的病治好。據她自己說,她讀過Masters和Johnson的書,治我的病十拿九穩。我也看過那些書,所以我想這孩子真是個怪人。她梳了個齊耳短發,長得白白淨淨,還是蠻漂亮的。不管怎麼說,也能嫁得出去,幹嘛要來給我治陽痿?女孩子隻要嫁得出去,就不必理睬不想嫁的男人。我對她說,你沒搞錯罷?那都是夫婦雙修的辦法。她說知道,所以我要和你結婚。先結婚,後治病。

我和小孫要結婚的起因就是這樣。開頭我想,這個孩子還要給我治病,我看她自己就該找人治一下,是不是精神病。後來想到她起初找我那一回的情況,我懷疑她吃了別人的虧。既然她都要嫁我了,問一問也沒什麼。我就問道:你大概不是處女吧。她說當然不是。你要不要看看?我說看什麼?她說我可以對她作個婦科檢查。我對此是一沒有經驗,二沒有興趣,而且也沒有必要。隻有混充處女的,沒有混充非處女的。所以我就說:結婚可是你自己要幹的,將來可別埋怨我。她說絕不會。她說這些話時,一點也不臉紅。

再過一百年,人們可以在現在留下的相片裏想象我:我和大家一樣,目光呆滯,臉色灰暗,模樣兒傻的厲害。現在你到美術館去看看十六世紀的肖像畫,就會發現上麵的人頭戴假發,長一張大屁股臉,個個都是傻模樣。過去的人穿燕尾服,瘦腿褲,顯得頭大身子小,所以很難看。但這樣的裝束在當時,一定是了不起的好穿著。以此類推,現在的人不論穿什麼,將來也會傻的厲害。基於這種心理,所以我根本不打扮,經常不理發,不刮臉。當然,小孫是女孩子,不能和我一樣。她經常打扮得幹淨漂亮,因為留著齊耳短發,下麵的頭發茬每逃詡要推一推。因為這些原因,我們倆在一起不夠般配。但是我們倆經常一道去逛大街,表示我們在戀愛。這是計劃的一部分,首先做出了戀愛的姿態,將來請求結婚就不至於顯得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