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但沒有說到點子上。他總結了自己取勝的原因:“論運籌帷幄之中,決勝於千裏之外,我不如張良;論撫慰百姓供應糧草,我又不如蕭何;論領兵百萬,決戰沙場,百戰百勝,我不如韓信。可是,我能做到知人善用,發揮他們的才幹,這才是我們取勝的真正原因。至於項羽,他隻有範增一個人可用,但又對他猜疑,這是他最後失敗的原因。”劉邦的清醒認識可謂難得。
後來,一個叫婁敬的士卒從山東趕來見劉邦,說劉邦得天下和先前的周朝不一樣,所以不應該像周朝那樣以洛陽為都城,應該到關中定都,這樣便可以在秦地固守險地,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劉邦將他的意見說給眾大臣討論,但遭到許多人的反對,認為還是洛陽好。最後還是張良同意婁敬的建議,他說關中是“金城千裏,天府之國”,退可守,攻可出。劉邦聽了表示同意,於是很快將都城遷到了長安。
劉邦建立漢朝後實行的規章製度基本上都是繼承秦朝的,比如中央是三公九卿,地方是郡縣製。不過,在漢朝的鄉一級的地方機構中和秦朝有一點不同,即在各鄉的三老中,又選出一個作為縣的三老,負責和縣級的官吏聯係,溝通上下的關係。
在漢朝,除了郡縣製外,還實行了封國製,即分封諸侯王到地方建立諸侯國和王國。最初,分封的是異姓王,如韓信等人,主要是為了團結眾將取得戰爭的勝利,到後來,隻剩下了長沙王吳芮,其他的王基本上被殺。消滅了異姓王,劉邦又封了九個同姓王,都是劉邦的兒子、侄子和兄弟。他覺得他們會鞏固自己的劉姓政權,封同姓王的同時,劉邦還立下了規矩來約束他們:諸侯王國的政治地位和郡相同,輔佐諸侯王的相國和太傅都要由中央政府來任命,是中央的官吏,不準依附諸侯王對抗中央,否則就要以“阿黨附益”(就是諸侯有罪時不舉報,反而依附諸侯結成死黨)的罪名處罰。同時,還有侯國,地位和縣相同,主要是封給建國功臣們的。諸侯國和郡縣並立,後來導致了地方政治和法製的混亂,因為王國和侯國有自己獨立的司法審判權。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漢朝的統治政策比秦朝有了大的變化,主要是將原來秦朝的殘酷刑法和嚴厲的治國~
除心腹之患
殺掉韓信後,與韓信同功一體的異姓王英布、彭越自然也不安於位,兩人先後謀反,後被殺。異姓諸侯王中隻剩下了長沙王吳芮。
對於其他將領,劉邦也頗費心機。開始,劉邦先是分封了蕭何等二十餘人官職,但眾將領因為互不服氣,爭功不止,劉邦就沒有封官。一次,在洛陽南宮,劉邦看見眾將坐在沙地上不知在說什麼,問身邊的張良怎麼回事,張良說他們在謀反。劉邦問為什麼,張良說怕他以後不會封他們高官。劉邦又問怎麼辦,張良就問他最恨的人是誰,劉邦說是雍齒,因為他雖然功勞多,但太張狂,自己曾經想將他殺掉。張良聽了就讓他封雍齒為侯,這樣,大家就覺得被劉邦記恨的雍齒都能受封,他們就更不用著急了。於是,劉邦大擺慶功宴,封雍齒為什方侯,還當場命丞相和禦史抓緊時間草擬論功行賞分封的名單。張良的計策果然奏效,眾將的心都安定了。
對於六國的後裔,劉邦則將他們和地方的名門望族共十幾萬人全部遷到關中居住,置於中央控製之下,消除了後顧之憂。
關於丞相的過大權力,劉邦通過把蕭何下獄來打擊削弱相權。在劉邦平定了英布叛亂回到長安後,蕭何提議把上林苑開放,讓百姓去耕種,因為上林苑基本上已經荒蕪,並不是養獸供皇帝狩獵的地方。劉邦一聽就惱了,硬說蕭何拿了商人的賄賂,所以才替他們說話,借百姓之名為商人牟利。劉邦將蕭何關進了監獄,幾天後,有大臣問丞相犯了什麼罪,劉邦卻為自己狡辯說:“原先李斯做秦國的丞相,凡是功勞都歸始皇,不好的事都由自己承擔。但現在丞相蕭何卻接受了商人的賄賂,替他們求我開放上林苑,刁買人心。因此要治他的罪。”通過打擊元老功臣蕭何,劉邦在削弱相權的同時將皇帝的權力提高了。
在鞏固強化皇權方麵,劉邦也是想盡了辦法,一是通過尊父親太公為太上皇,二是通過對季布和丁公的處理。這兩件事最終達到了他的目的。
在經曆了春秋和戰國長期的混亂之後,又經曆了短期的秦朝統治,再加上秦末戰爭,這使得人們心中沒有忠君的觀念,還保持著戰國以來就形成的“士無常君,國無定臣”的思想,這不利於皇權的鞏固。劉邦通過尊重父親來教育大臣和百姓遵循禮法,尊重長輩,效忠君主。
劉邦和父親太公在一起住,為了向大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