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不是亡國之君的亡國之君崇禎

永樂大帝明成祖朱棣(2)

朱棣的長兄朱標,即南京一帶所習稱的“大頭太子”,在朱元璋稱吳王時就被立為世子。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大祭天地於南郊,在郊壇南邊正式登極稱帝。他連贈祖上四代,冊封馬氏為皇後,立朱標為皇太子。

在朱元璋看來,元朝之所以經常發生宮廷政變,主要原因就在於沒有早立太子,因此他一稱帝就要解決這個問題。他還看到當元末農民起義四處爆發的時候,元王朝在各地缺少強有力的藩衛。有鑒於此,洪武三年(1370)他就作了封藩的安排,即把各個小兒子封到各地當藩王。他為了不使天下人感到他私心太重,在封藩前還特意作了一番表白:

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衛國家,下安生民。今諸子既長。宜各有爵封,分鎮諸國。朕非私其親,乃遵古先哲王之製,為久安長治之計。

封諸子為王的這件事也就定下來了。按照明製,皇子封為親王都授予金冊金寶,年食祿米萬石。其護衛“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但這隻是就一般情況而言,像北邊防禦蒙古的幾個藩王,所統兵上都超過此數。例如在大寧的寧王“帶甲八萬,革車六千”。這些藩王的府第、服飾和車旗等,“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見了他們都要“伏而拜謁”。

藩王的嫡長子立為世子,即藩王的未來接班人,10歲時就授予金冊金寶。其他諸子則授予塗金的銀冊銀寶,封為郡王。以後各世子孫都有封爵,自六世孫以下都封為奉國中尉。他們生的時候要向宗人府請名,年齡大了要請婚。但他們不能從事士農工商之類的行當,隻是坐糜俸祿。明中期以後,皇室成員的俸祿成了國家沉重的包袱。

本來朱元璋把自己的子侄分到各處,稱作親王,目的是為了監視各地帶兵將軍的動靜,以防他們叛亂。藩王雖沒有行政權,但有軍事權。朝廷調地方軍隊,地方守鎮官還要得到當地藩王令旨後才能調動。遇有戰事,即使元勳宿將也要聽藩王節製。當燕王朱棣率軍征討乃兒不花時,像傅友德那樣的大將也要受他調遣。這樣,許多藩王就擁有了重兵。朱元璋感到他這套製度比以往曆代都嚴密,大明江山可以長治久安了。但他萬萬沒有想到,他剛死,就爆發了朱棣與建文皇帝爭奪皇位的“靖難之役”。$$本$$作$$品$$由$$思$$兔$$網$$提$$供$$線$$上$$閱$$讀$$

對這種分封的弊端,一些有遠見的大臣早就看出來了,隻是很少有人敢公開說。著名的文士解縉率直敢言,他“數上封事,所言分封勢重,萬一不幸,必有厲長、吳潞濞之虞”。說得最直率的大概就是那個平遙縣的訓導葉伯巨了。洪武九年(137),葉伯巨上書言事,說明太祖“太過者三”,第一條就是“分封太侈”:,諸王各有分地,蓋懲宋、元孤立,宗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城廓宮室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則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甚者緣間而起,防之無及矣。議者曰,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豈有抗衡之理?臣竊以為不然。何不現於漢、晉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構兵西向。晉之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迭相攻伐,遂成劉、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製,禍患立生,援古證今,昭昭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