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他要這樣過一輩子嗎?像個行屍走肉的一樣過一輩子?他真的不明白啊,哪怕蘇小姐千好萬好,為了一個女人玩玩了這一輩子,值得麼?到底值得麼?
“曲墨,你不懂的……”他沉沉的歎了口氣,背過手去,看著這萬千山河。
他年幼的時候,無知安樂;他享受無知安樂的時候,發生了家變。一夜之間,父親成了人人喊打的貪官,被判了死刑,母親跟著去了。一夜之間,他所有做過的夢,全部破滅。
小小少年的心裏,開始長進了一個惡魔的影子,他隨著那個惡魔的影子開始變幻,不斷的叫囂著,他要變強,努力變強,他要讓害死他父母的人,為此付出代價。
於此,他做到了,所有害死他父母的人,都付出了代價,他終於坐上了人上人的位置,付出了一切代價,包括靈魂,包括良心,更多不齒的事情。他成了黑道人物,與他父親背道而馳的人。
可是,等他坐上了這個位置的時候,他才知道,世界之大,何處都不是家。
他開始懷念,當初她為他洗手作羹湯的日子,她一個千金大小姐,從未學過下廚,為了他,去報名了烹飪,從日本菜到泰國菜,凡事他任意刁難說難吃的,她都拚了命的去學好。
直到,那雙纖纖玉手,成為了一雙最普通不過的手,切破了皮,留下了傷疤,他全當看不見。
更甚,他將她親手做的東西,全部倒進了垃圾桶。
其實他忘記告訴過她,她煮的東西,他很少吃過……
這一切的一切,皆是因為,她是他仇人的女兒。
那一天,他問她:如果我說我愛你,可是卻遲給了時間,那麼,就留到下一輩子去,你會等我嗎?我再也不會遲到,更不會早退,也不會再遇見昕卉之前遇見你……
他忘了加上:我們不會再做敵人,我沒有恨過你,你也不曾恨過我,我們都沒有傷害過彼此,像個人世間的紅男綠女一樣,普通的遇見,短暫的相愛,一輩子深刻的銘記……
“老板,我一直都記得,當年,也是在這樣的天橋下,你撿到了我,然後,你收了我……”
當年,他走投無路,淪為了街頭藝人,也會在天橋下表演,幾乎算是乞討了。
那一天夜裏風很大,他看到了一隻黑色的皮鞋站在他的麵前,他傻傻的抬起頭,撞進那雙深幽的眼瞳裏。
他告訴他‘是個男人,從哪裏跌倒,就從哪裏爬起來。’他高高在上的看著他,問他願不願意跟他走,要麼成為人上人,要麼成為一堆屍骨。
那時候的他什麼都不知道,就這樣傻傻的點頭答應了,隻當是有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再也不用風餐露宿,再也不用被人用腳丫子踢,他可以活著,像個人樣。
靳尊可能永遠都不會知道,他給了這個男人一條活路,同時也給了自己最衷心的左膀右臂。
曲墨或許能明白了,他為什麼守著蘇氏,守著蘇抹箏父親的產業,隻因為靳尊是個男人,從哪裏跌倒,他要學著個男人樣,從哪裏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