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節(1 / 3)

,方無後患。大門亦然。

一、三腳時打須要習(有大僻),又定四打要習。

一、彼抽退,勿急追;彼急進,勿遽離。

一、腰刀為上,後手力次之,前手力又次之。

一、棍提起手陽殺去,及打去,俱手陰,陰陽最要識。

一、凡小門殺來,待來將到手,丁字回一揭折進殺,則中矣。

一、下哄,待他剪向上,直符送書殺;上大門哄(或打他手折腳),伏下小門殺;或伏下待他來,一揭殺,更妙。

一、我將棍略高,略侵入,他來接我,即丁字步滾下殺。

一、他起高攔打,我折進大門,將他棍尾或半棍敲下,進齊眉殺(須知有順勢,敲時切不可泥自棍)。

一、凡進殺,須急丁字回頭退,方穩。

一、大門高哄殺,去四五尺,他來抵壓,我回頭牽進殺。小門亦然。

一、梗直大門哄殺,去四五尺,待他來抵剪,就剪他大進殺。小門亦然(須知有順勢,丁字回頭亦可)。

一、侵他三四尺,低打低揭連幾下,待他忙時,大進趁棍進殺。

一、梗直哄殺,去四五尺,任他打或揭,我就尋他虛處大進殺去。

一、凡他棍來,我避;他抽退,我急隨殺,極妙。不急不可去。

一、我大門高進入,丁字牽伏下,他趕來,我一牽揭進鑿。

一、我打棍後繼以殺,殺後大門即當采洗,洗而後殺小門,須小牽。

一、兩棍相交,他抽回伏地,開小門,我直捧慢慢指去,待他發殺,然後揭牽,或剪進殺他。

一、他直殺來,我直殺去。我將腳折過分分,將手反陰陽蓋殺去(莫非後發先至之意)。

一、他將棍打下,丁字回頭伏,我就移腳去就他棍尾,連打連揭,使他忙直進殺。

一、凡凶棍打來,我順勢敲一下,就扁身中攔兼大僻,連連疊革進去,破雞啄亦是如此。

一、兩人大門對打,連幾下,待他忙時,急抽回讓吊大進步打。

一、大門起高棍打,移步盤山托。

一、拿定直符送書大小門托避他打。

一、直陽手殺去,陰手打壓下大門殺。臨手待他剪過小殺(缺)一坐低閉四門。

一、將棍滾他一下,侵他,自然提起,須再一敲,將他棍死盡,然後殺。須記得疊疊敲他,初教滾手直入(缺),次教大粗打揭,亦要直;後教輕牽順勢,待他臨身二三寸之地,全用折腳。又用閃退法,又有跳退法,前足先起,或齊起,要知采與牽不同。要在哄,使虛,乘之。

一、破直殺有七:一步閃要打,二步打腳,二步滾,二步流水。

一、我扁身入深,此時不顧性命了,隻兩目認他胸`前,棍下空急穿上,棍上空急穿下。

一、他大過枝小,直符指去一步;他小過枝大,我亦直符指去一步。

一、凡直符殺,不礙他棍尾。

一、我過枝小門,用盤山托亦可,用直符步亦可。

一、大哄過小待他來,小壓急過大剪殺,蓋哄多則容易也,剪而後殺則無後患也,中有順勢須知之。

一、凡進殺,先軟後硬,今後勿用打。

一、破高攔務先順牽後剪殺(殺去待他落即轉),要知順牽與剪不同。

一、殺在小門,待他來,即過大門剪後殺,如小門先牽後殺之理,但須防他回頭牽。他回牽,我又過去小門,又曰盤山托,大折過小。

一、直入打剪,他臨手一殺,待他剪前後,過小門容易。

一、對棍低入小門,一小揭小剪殺,或待變。

一、他疊打揭,我對打二步,對手殺大進,待他打下,大剪或殺。

一、我大入,他過小門,我就坐進,前腳就他棍中滾入,然後大打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