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春節前一個半月起,就不斷有人找我,說為了豐富廣豐人民春節期間的文化娛樂活動,增加節日氣氛,讓孩子們過個開心快樂的春節,要求在月兔廣場上擺放遊樂設施,時間越長越好,最好是整個正月。
我統一回答:“感謝你的好意,隻是我局實在無法審批。第一,月兔廣場是20萬市民休閑的場所,不適宜搞這種大型的長期的商業活動。第二,月兔廣場有新的管理規定,凡三天以上的連續活動批準權限在縣政府。第三,搞這種大型活動會有許許多多的大型器材進入廣場,也會伴隨大量的人流,那麼月兔廣場上的公用設施如綠地、花木、地燈等一定會受到嚴重破壞。第四,最最重要的原因在於,月兔廣場位於沿河路、博山路、永豐大道、蘆林大道、永豐大橋等多條主要通道的交會處,春節期間這裏指望分流6至8萬人流,如果你這活動一搞,必然有一些大型設施擺在沿河路上,又至少招來成千上萬的遊人,到時,整個縣城就水泄不通了,縣城的交通就全完了,我這個城管局長還當得成嗎?第五,事實已經證明了我說的這一切,去年全縣才有4萬輛機動車,就是由於月兔廣場擺放遊樂設施而導致全城擁堵,公用設施嚴重損壞,市民反應十分強烈。今年據交通部門統計,全縣近7萬輛機動車,要是真讓你擺,那還得了?再說,兒童玩的地方咱廣豐有,橋頭不就有個兒童樂園嗎?園裏擺的就是你們這些設施,咱廣豐的孩子們有玩的地方。而且在人流最集中的地段擺放這樣的遊樂設施,以最少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潤,是誰都能想到的事,像你這樣的要求我已經接到並拒絕了不少於50個了,你現在來,我怎麼能答應你?真的無法審批,隻能得罪了。”
春節前一個月,毫不誇張地說,我每天都得接待一次以上這種團隊。要命的是,大凡這種團隊都能找到一定的關係,為他們說情的人真的不少,有找到我朋友說情的,有找到我親戚通融的,有找到我老師出麵的,也有找到跟我一樣大的幹部打招呼的,還有找到比我大的領導來壓我的。我為廣豐人民春節出行方便計,一概與人黑臉到底,其中有通情達理的,聽我一番解釋也就算了,但更多的人則以為我是故意為難他們,就提著禮品甚至呈上紅包還說如果嫌少立馬增加,搞得我哭笑不得。
春節前一周左右,又有一批人找到我,請求審批,我照例不允。他們就說,那我們找領導簽字,我還沒清高或耿直到說領導簽字也沒用的程度,就說:“這是特殊時期,即便有不明就裏的領導簽字同意,我也會耐心解釋勸其收回成命的。”對方不太情願地走了。當晚,我收到市裏一家新聞媒體副總編的電話,他莫名其妙地讚揚了我一通,大意說我是新聞記者的前輩,說怎麼怎麼喜歡讀我的文章,說我的文章有多麼多麼的好,我聽得雲裏霧裏,直懷疑他說話的真實性,便追問他到底有什麼事,他說沒事。第二天,他又來電話,說了一番跟頭天晚上類似的恭維話,還說要到廣豐來拜訪我,我自信還沒有到一聽讚揚就昏頭轉向找不到北的地步,估摸他一定有事,就推說縣裏開會沒空見麵讓他有事電話裏說。他終於吐了真言,原來頭天來要求搞活動的人是他親戚,要我關照。我頓覺無比惡心,毫不客氣地拒絕了他。
第三天,兩個人又來到我辦公室,拿出一張要求搞遊樂活動的報告,上麵有縣委一領導的簽字:請城管局周亞鷹局長酌處。我心一寬,這個領導還沒昏頭。兩個當事者臉帶微笑,賊賊的那種假笑,小人得誌的那種壞笑,我心裏窩著一團火,接過報告也不說話,就在上麵簽下:請李文秋副局長提出意見。然後告訴他們:找分管副局長去吧。不一會兒,分管副局長找到我:“周局,這樣的特殊時期,這種活動恐怕沒法批準。”我說:“你分管,你提出意見,我聽你的。”倆當事者當即傻了眼,灰溜溜地走了。半個小時後,我接到縣委一位部長的電話,向我細細過問此事,說某媒體副總編的親戚,能關照盡量關照一下。我耐著性子作了解釋,他表示理解並說支持我,我趁機拍了下他“馬屁”,說:“要是每個領導都像您一樣,能聽下級的解釋,能體諒下屬的難處,能容忍部下的‘不買賬’,那該有多好!”
第四天,我又接到那個副總編的電話,他的口氣不太友好,說希望我最好讓他親戚擺放一下。我又一次作了解釋,他不聽,帶點恐嚇:“周亞鷹,我知道你有點才,也知道你幹部當得硬,你就自信不會做錯一件事,不會犯到我手上?”我忽然怒發衝冠,連日來做孫子憋的氣突然迸發:“你小子試試,老子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你什麼狗屁記者,想威脅我?老子當記者時你小子還不知在哪呢!”發泄完之後,我疲憊地蜷縮在座椅上,見我一副餘恨未消的樣子,兩位前來索討五六年前市政工程款的債主知趣地告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