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此在的自己存在,而自己存在就是在世的存在。無論本真的領會還是非本真的領會都可能是真實的或不真實的。領會作為能在徹頭徹尾地貫穿著可能性。置身於領會的這兩種基本可能性之一卻並不排斥另一可能性。毋寧說因為領會向來關涉到此在在世的整個展開狀態,所以,領會的“置身”乃是整體籌劃的一種生存論上的變式。在對世界的領會中,“在之中”也總被一同領會了,而對生存本身的領會也總是對世界的領會。
此在作為實際的此在一向已經把它的能在置於領會的一種可能性中。
就其籌劃性質而言,領會在生存論上構成我們稱之為此在的視的東西。操勞活動的尋視〔Umsicht〕、操持的顧視〔Ruecksicht〕以及對存在本身—此在一向為這個存在如其所是地存在—的視〔Sicht〕,這些都己被標明為此在存在的基本方式。同樣源始地依照這些基本方式,此在乃是在生存論上隨著此的展開一道存在著的視。那個首要地和整體地關涉到生存的視,我們稱之為透視〔Durchsichtigkeit〕。我們選擇這個術語來標明領會得恰當的“自我認識”,以此指明:白我認識所說的並不是通過感知察覺和靜觀一個自我點,而是貫透在世的所有本質環節來領會掌握在世的整個展開狀態。隻有當生存著的存在者同樣源始地在它的寓世之在及共他人之在—它們都是它的生存的組建環節—中對自己成為透徹明晰的,它才“自”視。
反過來說,此在的渾噩不明〔Undurchsichtigkeit〕也並非唯一地或首要地植根於“自我中心”的自迷自欺,而是同樣地植根於對世界的不認識。
當然,我們必須保護“視”這個詞不受誤解。我們用敞亮〔Gelichtetheit〕來描述此的展開狀態,“視”就對應於這個敞亮的境界。“看”不僅不意味著用肉眼來感知,而且也不意味著就現成事物的現成狀態純粹非感性地知覺這個現成事物。“看”隻有一個特質可以用於“視”的生存論含義,那就是:“看”讓那個它可以通達的存在者於其本身無所掩蔽地來照麵。當然,每一種“官感”在它天生的揭示轄區都能做到這一點。然而,哲學的傳統一開始就把“看”定為通達存在者和通達存在的首要方式。為了同傳統保持聯係,我們可以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把視和看形式化,從而得到一個具有普遍性的術語,作為一般的通達方式,用以描述任何通達存在者和存在的途徑。
我們顯示出所有的視如何首先植根於領會—操勞活動的尋視乃是作為知性的領會—,於是也就取消了純直觀的優先地位。這種純直觀在認識論上的優先地位同現成事物在傳統存在論上的優先地位相適應。“直觀”和“思維”是領會的兩種遠離源頭的衍生物。連現象學的“本質直觀”也植根於存在論的領會。隻有存在與存在結構才能夠成為現象學意義上的現象,而隻有當我們獲得了存在與存在結構的鮮明概念之後,才可能決定本質直觀是什麼樣的看的方式。
“此”展開在領會中,這本身就是此在能在的一種方式。此在向著為何之故籌劃它的存在,與此合一地也就是向著意蘊〔世界〕籌劃它的存在。在這種被籌劃的狀態中,有著一般存在的展開狀態。在向可能性作籌劃之際,已經先行設定了存在之領會。存在是在籌劃中被領會的,而不是從存在論上被理解的。從本質上對在世進行籌劃是此在這種存在者的存在方式。這種存在者具有存在之領會作為它的存在的建構。前麵曾初步地獨斷地提出的東西,從現在對存在所作的規定—即在這個存在中此在作為領會乃是它的此—中獲得了證明。同這整部探索的限度相稱地令人滿意地闡明這種存在之領會的生存論意義,這一工作則隻有根據時間狀態上的存在解釋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