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解釋岔了。人們曾把這現象當作出發點,用來把這種聲音解釋為闖入此在的異己力量。沿著這種解釋方向走下去,人們又為這樣確定下來的力量添置上一個擁有者,或把這種聲音本身當作宣告自身的人格〔上帝〕。反過來,人們又嚐試駁斥這種把呼喚者當作異己力量表達的解釋,同時幹脆從“生物學上”把良知解釋岔了。兩種解釋都太過匆忙地跳過了良知現象。這類辦法由於下麵這種未曾明言的指導性的存在論教條而輕而易舉:凡存在的,也就是說,凡像呼聲這樣事實上存在的,必然是現成的;凡無法作為現成的東西加以客觀指證的,就根本不存在。
與這種方法上的急躁針鋒相對,我們不僅應得把現象實情確認下來—呼聲出自我逾越我又來到我這裏;而且應得把其中所含的存在論標識確認下來—這種現象在存在論上被標識為呼在的一種現象。唯有這一存在者的生存論建構能夠為解釋發出呼聲者的存在方式提供線索。
前此對此在的存在建構的分析是否指出了一條道路,可使我們從存在論上理解呼喚者的存在方式,並從而理解呼喚的存在方式?呼聲不是明確地由我呼出的,倒不如說“有一聲呼喚”,但這不是在某種非此在式的存在者中尋找呼喚者的理由。此在一向實際生存著。此在並非飄浮無據的自身籌劃;它由被拋境況規定為它所是的存在者的實是;這樣,它總曾己托付給並仍不斷托付給生存。此在的實際性卻在本質上有別於現成事物的事實性。生存著的此在不是作為一種世內現成事物向它自己照麵的。而被拋境況也並不是像某種無法通達的、對此在的生存無足輕重的性質那樣貼在此在身上。此在作為被拋的此在被拋入生存。它作為這樣一種存在者生存著:這種存在者不得不如它所是的和所能是的那樣存在。
此在實際上存在著。這件事的為什麼盡可以隱而不露,但這件事本身卻對此在是展開了的。這一存在者的被拋境況屬於“此”的展開狀態,並不斷在當下的現身情態中展露出來。現身情態或多或少明確地本真地把此在帶到其“它存在並作為它所是的存在者而不得不以能在方式存在”麵前來。但情緒通常封鎖著被拋境況。此在躲避被拋境況,逃到臆想的常人本身的自由中去求輕鬆。這一逃遁曾被標識為逃避無家可歸的狀態,而無家可歸其實規定著個別化的在世。無家可歸在畏的基本現身情態中本真地暴露出來;它作為被拋此在的最基本的展開狀態把此在在世擺到世界之無麵前,而此在就在這無麵前,在為其最本己的能在的畏中生畏。如果那在其無家可歸的根基處現身的此在就是良知呼聲的呼喚者,那又會如何呢?
這種說法無可否認,而迄今清理出來的用以標畫這呼喚者及其呼喚的一切現象特征都肯定了這種說法。
“世間”無可規定呼喚者為誰。他是無家可歸的此在,是源始的、不在家的被拋在世的存在,是在世界之無中的赤身裸體的“它存在”。呼喚者與平均的常人本身不親不熟——所以傳來的像是一種陌生的聲音。常人迷失於它所操勞的紛紛擾擾的“世界”,對它來說,還有什麼比那在無家可歸中個別化為自己的、被拋入無的自身更陌生呢?一聲呼喚;而這對操勞好奇的耳朵卻不提供任何可以聽來再去對別人講、去同公眾議論的東西。然而,從無家可歸的被拋存在中,此在又有什麼可加報導的呢?除了在畏中暴露出來的此在本身的能在,還給此在剩下什麼?除了向著隻關此在的這一能在喚起,還該怎樣呼喚?
呼聲不報導任何事件;它也不借任何音聲呼喚。呼聲在無家可歸的沉默樣式中言談。之所以是這樣,隻因為呼聲不是把被召喚者喚入常人的公眾閑言中去,而是從這閑言喚回到生存的能在的緘默之中。呼喚者及乎被召喚者的那種斷然無疑之態,既颯然無親,又絕非一種不言而喻的冷漠。若不是由於此在無家可歸而個別化為自身並從而絕不可能混淆它自身,還能是由於什麼呢?如果不是由於此在在委棄於它自身之際而煢煢孑立,還有什麼能這樣絕決地剝奪了此在從其它途徑來誤解自己和誤認自己的可能性呢? 無家可歸是在世的基本方式,雖然這種方式日常被掩蔽著。此在本身作為良知從這種在世的基本存在中呼喚。“呼喚自我”是此在的一種別具一格的話語。呼聲的情緒來自畏,唯有這樣一種呼聲使此在能夠把它自身籌劃到它最本己的能在上去,我們前麵僅隻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