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節(1 / 3)

明見:把呼聲傾向局限到擺到眼前的疚責的作法同等程度地誤認了良知的開展性質,又在同等程度上隻是似是而非地傳達給我們對良知的聲音的具體理解。而從生存論上把對召喚的領會闡釋為決心,這就揭示出良知乃是包括在此在根基處的存在方式。借這種方式,此在見證著最本己的能在而使實際生存對它自己成為可能。

把一種空洞的“習慣”和一種不確定的“隨意動機”拚湊到一起並不就是我們以決心這一名稱所稱的現象。決心並非剛剛有所認知地把處境呈到眼前〔sick vorstellen〕,而是已經把自身投入〔sick stellen in〕處境。此在作為下了決心的此在己經行動著。我們有意避免使用“行動”這個語詞。因為,一方麵,我們不得不重新在很廣泛的意思上把握這個詞,結果它本似專指積極活動,卻把阻礙這類“活動”也包括進來,雖然阻礙其實是消極的不活動。另一方麵,它易於導致對此在存在論的誤解,似乎決心是與理論職能對應的某種實踐職能所特有的行為。可是操心作為有所操勞的操持卻至為源始、至為整全地包羅著此在的存在,乃至若要區分理論行為與實踐行為,總先就得把操心設為前提,而並非由這兩種職能才始得合建起操心來—即使借辯證法之助也不行,辯證法由於未在生存論中奠立根基而必然是無根基的。決心恰隻是操心本身的本真狀態——是操心中為之操心的本真狀態,而它隻有作為操心才可能成為操心本身的本真狀態。

提供實際生存的種種可能性所具有的主要特征和聯係,按照這些可能性的生存論結構來闡釋它們,這些任務都劃在生存論人類學的課題範圍之內。而從生存論上界說由此在本身在良知中為它本身所見證的本真能在,這對眼前這部探索的基礎存在論目的來說也就夠了。

我們把決心清理為緘默的、準備畏的、向著最本己的罪責存在的自由籌劃。隨著這一工作的進行,這部探索也就能來界說我們所尋求的此在本真整體能在的存在論意義了。現在,此在的本真狀態既不是一個空洞名號也不是一個虛構觀念。雖然如此,從生存論上演繹出來的本真的向死存在作為本真的整體能在仍然是一種缺少此在式見證的純生存論籌劃。唯當找到了這種見證,這部探索才能像這裏的討論工作所要求的那樣滿意地展示出在生存論上得到保障與澄清的此在本真整體能在。因為,隻有當我們能從現象上通達這一存在者的本真整體性,這個存在者、即唯有其生存包含有存在之領會的這個存在者的存在意義問題才放到了屢驗不爽的地基之上。

第三章 此在的本真整體能在與時間性之為操心的存在論意義

第六十一節 從對此在式的本真整體存在的界說到對時間性的現象剖析

——這一進程的方法步驟之草描

我們已從生存論上籌劃出了此在的一種本真的整體能在。這一現象的解釋把本真的向死存在展露為先行。在從生存上證實此在的本真能在時,這種本真能在曾作為決心展示出來並從生存論上得到了闡釋。應得怎樣合聚這兩種現象?對本真的整體能在的存在論籌劃把此在引至的那一維度,同決心現象豈不風馬牛不相及嗎?死與做事的“具體處境”會有什麼共同之處呢?把決心與先行硬湊到一起,這種嚐試豈不誤引向某種不可容忍的、完全不是現象學的虛構嗎?這種虛構豈不無可再自稱具有基於現象的籌劃性質了嗎?

當然要禁止從外部把兩種現象係到一起。在方法上還隻留下一條可能的道路—從我們業經在其生存的可能性中證實了的決心現象出發並去追問:就其最本己的生存的存在傾向來說,決心是否先就指向作為自己最本己的本真可能性的先行著的決心?如果情況竟是,按照決心的本己意義,隻有當它並不是向著隨意的、不過是最近便的可能性作籌劃,而是向著蟄伏於此在的一切實際能在之前的最極端的可能性作籌劃,並且或多或少不加偽裝地就作為這種最極端的可能性懸浮而入此在的一切實際把握了的能在之時,決心才把自己帶入本真狀態呢?如果情況竟是,作為此在的奪享的真理,決心唯有在向死先行之際才達到它所包含的本真的確定性呢?如果情況竟是,下決心去做的一切實際的“暫先行之”〔Vorlaeufigkeit〕唯有在向死先行〔Vorlaufein〕之中才得到本真的領會,亦即在生存上被追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