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節(1 / 3)

在博物館裏保存著的“古董”,例如家用什物,屬於某一“過去的時間”,然而在“當前”還現成存在。既然這種用具還不曾過去,那它在何種程度上是曆史的呢?大概隻因為它成為了曆史學興趣的對象或古董收藏的或方誌學的對象吧?但諸如此類的用具隻因為就其本身而言就以某種方式是曆史的,所以它才能成為曆史學對象。問題重又提出來:既然這種存在者還不曾過去,那我們有什麼道理把它稱為曆史的呢?或許因為這些“物件”屬於今天仍現成存在卻具有“某種過去的東西”“於其自身”吧?那麼這些現成的東西究竟現在還是不是它們曾是的東西呢?這些“物件”顯然有了變化。那些什物在“時間的進程中”變得朽脆蛀蝕了。即使在現成存在於博物館裏的期間,流逝也繼續著;但那使這些什物成為曆史事物的過去性質並不在這一流逝中。那麼在這種用具身上又是什麼過去了呢?什麼“物件”過去曾存在而現在不再存在?它們現在卻還是某種確定的用具,但卻不被使用了。然而,假使它們今天還被使用——不少手搖紡車就是這樣——那它們就不再是曆史的嗎?無論還在使用或已不使用,它們反正不再是它們曾是的東西了。什麼“過去”了?無非是那個它們曾在其內來照麵的世界;它們曾在那個世界內屬於某一用具聯係,作為上手事物來照麵並為有所操勞地在世界中存在著的此在所使用。那世界不再存在。然而一度在那個世界之內的東西還現成存在著。但作為屬於世界的用具,現在仍還現成的東西卻能夠屬於“過去”。但世界不再存在意味著什麼?生存著的此在作為在世界之中的存在實際存在著、而世界隻有以這種生存著的此在的方式存誇。

所以,仍然保存著的古董曾屬於此在的世界,而它們的曆史性質就奠基於此在的“過去”。這樣一來,仿佛隻有“過去的”此在而不是“當前的”此在是曆史的。然而,如果我們把“過去”規定為“現在不再現成或不再上手”,那麼根本說來此在會是過去的嗎?顯然此在從不可能是過去的,這倒不是因為它不流逝,而是因為它本質上就不可能是現成的,毋寧說,如果此在存在,它就生存著。在存在論的嚴格意義上,不再生存的此在不是過去了,而是曾在此。仍還現成的古董具有過去性質和曆史性質,其根據在於它們以用具方式屬於並出自一個曾在此的此在的一個曾在世界。曾在此的此在是那原本具有曆史性的東西。但是否此在由於它不再在此才始成為曆史性的?抑或它豈非恰恰作為實際生存著的此在就是曆史性的?是否此在隻在曾在此的此在這一意義上才是曾在的此在,抑或它作為當前化的將來的此在就是曾在的,亦即在其時間性的到時中就是曾在的?

上文對屬於曆史的、雖還現成卻以某種方式“過去了”的用具作了初步的分析;這一分析弄清楚了:諸如此類的存在者隻由於它屬於世界才是曆史的。但世界之所以具有曆史事物的存在方式,是因為它構成了此在的一種存在論規定性。這一分析還顯示出:對“過去”的時間規定缺乏簡明一義的意義,並顯然與曾在狀態有別。而我們曾習知曾在狀態是此在時間性的綻出統一性的組建因素。但這樣一來,倒隻是使這個謎變得更尖銳了:既然曾在狀態與當前及將來同樣源始地到時,那為什麼主要地規定曆史事物的偏偏是“過去”,或更恰當地說,偏偏是曾在狀態?

我們宣稱:首要地具有曆史性的是此在。而世內照麵的東西則是次級具有曆史性的;這不僅包括最廣泛意義下的上手用具,而且包括作為“曆史土壤”的自然的周圍世界。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由於屬於世界而具有曆史性;我們稱這類存在者為世界曆史事物。可以顯示:流俗的“世界曆史”概念的源頭恰恰在於依循這種次級的曆史事物製訂方向。世界曆史事物並非由於曆史學的客觀化而具有曆史性;而是:它作為那以世內照麵的方式是其自身所是的存在者而具有曆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