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1 / 2)

對他說:“如果你不去學校,你就要去工作!一個男人必須工作!”

晚餐後他母親也來找他談了:“你應該繼續去學校,你的成績很好,也許你能去大學,然後像美國人一樣說英語,你會有一份體麵的工作——人們隻是人們,他們不能拿走你有的一切。”

對他母親來說去大學就意味著像美國人一樣說英語,像美國人一樣說英語也意味著體麵的工作——這是她在沃爾瑪的產品再包裝線上學到的,他母親從來沒把自己當做是一個美國人,他也一樣。

People are just people,他知道這是事實。

但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

他在第二個星期返回了學校,因為他母親希望他能繼續去上學,並且就像她說的那樣,他的成績很好,他完全有希望去大學,而去大學就代表他能徹底離開這個地方。

當他坐上去Birmingham的汽車時隻提了一隻裝著幾本書和幾件衣服的旅行袋,他在這座南方小城生活了十多年,離開時他沒有任何要帶走的除了他自己。

他母親很興奮,頭天晚上一直在他和他弟弟的房間裏看他收拾東西並跟他說長道短,說著說著她就哭了:

“喔我的寶貝,我的寶貝,我知道你就要走了,我不能幫你更多了,但別忘了我,我永遠愛你,我會永遠為你在這裏。”(I’ll always be here for you.)

他默默過去摟住了他母親,但他沒有哭,那之後他已經很久沒哭過了,他母親唱起了那支歌,帶著口音的英語讓他覺得好像回到了Guantánamo,

You are my sunshine, my only sunshine

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

You\''ll never know dear, how much I love you

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

然而他永遠回不去Guantánamo了,年複一年他甚至已經不能流利的說西班牙語了,但他仍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美國人過,Guantánamo不是他的故鄉,Alabama也不是;而現在他必須離開了,去這片跟他沒有關係的土地上的另一個陌生港口。

沒有人送他,他母親第二天有工作;他弟弟在那件事之後就在回避他,雖然他們睡在一個房間但幾乎沒再說過什麼話——他走之前的那天晚上直到半夜他弟弟才回來;他父親認為一個大學文憑不會比一門手藝更有價值,但他的獎學金和學生貸款保證了不用家裏出一分錢所以最終也沒太激烈反對;他的哥哥姐姐工作的工作成家的成家早搬了出去都忙著各自的事務。

其實Birmingham不是一個大城市,但與邊陲小城相比顯然精彩多了,至少那裏不會晚上六點之後就滿街黑燈瞎火。

李存審確實完全不記得第一個和他SEX的人了,事實上那時他在一個星期後就記不起來了。他幾乎沒怎麼回過宿舍,大學的論文周他可以連續幾個星期甚至睡在圖書館,但路燈點亮這座城市時他就像完全換了個人。他夜夜遊蕩在Hurst Street街頭(Birmingham的同誌區域),每晚都換不同的男人,時間長了甚至有些人以為他是職業男///////妓,當有人向他開價時他並不在乎,隻要他看得上的男人就會直接上酒吧隔壁的小旅館。

他不拒絕一切花樣,從來不在乎用什麼,從來不在乎人數,從來不在乎有沒有套,從來不在乎是誰,出了門就互不認識是心照不宣的行事原則。因為這裏是ALABAM,大部分人們堅定不移的相信根據聖經同性戀都是罪人,精神病和犯罪者,對他們施加私刑不是犯罪;沒有任何東西能保護他們,沒有任何東西能給他們保證,高/潮是唯一能抓住的東西,麵對可能並時刻在出現的勒索暴力等行為本能是他們逃避危險的唯一手段雖然有時並不可靠。

他什麼樣的人都見過,有一次他被拷在床頭,帶震頻的加大碼肛.//////栓根本不算什麼,那人甚至用連接了導線的金屬圈套住他的器官導入了電流;似乎無邊無際的猛烈刺激就像一座黑色的無盡迷宮把他完全吞噬了,到後來他下半身幾乎完全失去了知覺,那個男人又拿出了刀子在他胸`前劃著說要殺了他,刀刃切開肌膚時汗水浸入傷口帶來的尖銳疼痛讓他突然清醒了,他有些失常的笑了,帶著喘熄已經沙啞了的聲音輕飄飄的簡直妖惑:

“那就做啊……”

那應該不是他被折騰得最慘的一個晚上,因為之後他幾乎沒有意識了。

第二天那個男人開了手銬上的鎖就走了,他一直在床上暈暈沉沉睡到下午渾身發軟連一根指頭都挪不了。

如果他真的被殺了,這個世界也隻會變得更好,他當時是這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