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啟明的這句話說得非常地道,不僅是劉光偉心裏覺得高興,就是在座的同行們都不敢小看他,這小子絕對是個鬼靈精。

東西成了交,大家夥也各忙各的去了,趙啟明達到了目的,滿懷欣喜地走了,臨出門還跟李胖子點了點頭,算是表示感謝,有些事大家心照不宣。

白花花的銀子賺到手,對於真正的生意人來說,永遠都是最提神的事情,尤其是對於趙啟明這種在學生時代就立誌於賺錢的人,得到的不僅是錢,還有一種用錢買不來的東西,那就是:自信心。

第二天,趙啟明揣著五百塊錢來了學校,在上課前找到了陳致遠。

陳致遠瞧見他來了,雖然他早知道趙啟明是送錢來的,心裏還是為之一振。兩人來到操場,趙啟明拿出那五百塊錢,遞了過去:“一共賣了五百八,我拿八十,這五百是你的。”

陳致遠咧著嘴笑了起來,二話沒說,接過錢數也沒數就揣進了口袋裏。

“要是按咱們原先說好的,我隻應該拿五十八塊,不過我最近在籌錢做點小生意,多拿了二十來塊,行嗎?”趙啟明又玩起了他最擅長的陰招,其實他根本不在乎這二十塊錢,主要目的,是想通過自己在這件事情上所表現出的“誠實”,讓陳致遠這家夥更加信任自己。

趙啟明並不想讓自己在陳致遠麵前表現得過於聰明,他認為,一個公認的聰明人,其實是個失敗的家夥,因為任何人都會對看起來很聰明的人產生幾分顧慮,擔心自己會吃虧,因此信任度就會大打折扣。

最重要的是你是否真正有頭腦,而不是在別人麵前瞎擺弄那點小聰明。

陳致遠的表情不置可否,停了兩秒鍾,他伸手把剛才的五百塊錢拿了出來,從裏麵抽出一百來:“拿去。”

“你這是幹什麼?借給我?”趙啟明有點蒙了,驚訝地看著對方,他這完全出乎了自己的預料。

“沒什麼,我也幫不上你什麼忙,拿去用吧。”陳致遠很爽快,他並不覺得自己這麼做有什麼好奇怪的,朋友有需要,幫幫忙在他看來是應該的事情。要不是他跟趙啟明的交情並不是多深,他給出去的就不是一百塊了。

趙啟明猶豫了一下,他有點感動了,這個被自己當作傻瓜一樣的家夥,對人竟然會這麼實在,此刻的他忽然覺得自己對陳致遠有點過分了,不過最終還是伸手接過了那一百塊錢。

“行,算我借你的。等我回頭賺了錢,一準還你!”他用自我感覺最為真誠的語氣對陳致遠說道。

他和陳致遠根本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人,即使他對這種做法比較欣賞,但他自己是幹不出來的。通過這件事讓趙啟明認識到,陳致遠雖然在別人的眼裏是個壞學生,不過一個人表麵上很壞並不重要,隻要他有良心,就不能算是個壞人,隻有那種喪盡天良滿肚子壞水的家夥,才是真正的壞蛋。

“不用了,給出去的錢哪有再要回來的!”陳致遠滿不在乎地揚起了眉毛。

趙啟明剛想說聲謝謝,見他忽然拍了拍腦袋:“對了,差點忘了件事,我有個朋友說是有些好郵票要賣,正托人找買家呢。”

趙啟明一聽說這事,頓時來了精神:“是嗎?放學我去跟你看看。”

“明天吧!今天有朋友約我去他家玩遊戲機。”在陳致遠心中,玩得開心永遠比掙錢更重要。

略感失望的趙啟明不想表現的過於著急,點頭答應了,兩人約好明天見麵的時間,便各自回了教室。

作品相關 第六章 四千四百塊

一晃幾天過去了,可陳致遠說的那個朋友始終是沒時間,趙啟明第四天追問起這件事,仍然是沒有下文,不知道他那位轉讓郵票的朋友在忙什麼,可沒見到東西,趙啟明總覺得心情舒展不開。不放過任何一單可能賺錢的生意,是他的天性。

天越來越冷了,最近趙啟明中午放學一直留在學校不回家,母親心疼他,一大早就為他做好了午餐,裝在保溫筒裏帶著,讓趙啟明很是感動,想起自己最終將會在學業上令母親失望,心裏挺不是滋味。等以後掙了大錢,再孝敬老媽吧!他隻有這麼想來安慰自己。

令人無奈的是,每天等不到中午放學,滿滿一罐飯菜就被坐在他前後左右的這幫家夥給搶光了,而他又是個人緣很廣的人,樂於利用這種小事和同學們之間搞好關係。一星期之後,在第二節課間休息時間吃趙啟明的午餐,幾乎成了以胡傳兵為首的四五個男生的一種習慣,每個家夥都像索馬裏饑民一般狼吞虎咽地輪流扒幾口,最後遞回來的保溫筒比用水洗過還要幹淨。

這一方麵歸功於趙啟明母親做的飯菜比較好吃,另一方麵也是因為這年紀的半大小夥子,正處在長身體的時候。可這讓趙啟明中午就沒得吃了,好在他手裏有錢,不然都不知道該去哪解決午飯的問題。

而自從那天的胡雪怡事件之後,趙啟明留在學校裏的性質就變了,讓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是他在初級階段的唯一目的。

趙啟明在追求蘭夢雨的時候,看過許多書他認為有用的書,眼下已經算是稍有經驗了。

回想起自己在這方麵下過的苦功,還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那時候正趕上流行瓊瑤,火得要命,趙啟明隨便找了一本翻了十幾頁就扔掉了,然後給出了一個結論:這位大嬸所寫的愛情小說基本上都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