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難過。

生活總是這樣,有分別有離去,卻不意味著終結。

因為,即使是在最深的夜裏,也有星星在我們頭頂閃耀。

輕輕訴說:隨它去吧,隨它去吧,這就是生活。

那是披頭士最後一次團體演奏,在倫敦古宅的屋頂,頂著咧咧寒風,唱著他們離別的歌。

路過的人駐足仰望,附近的住戶有的爬上屋頂,靜靜地傾聽著這支傳奇樂隊最後一次的表演。

那一年,披頭士解散。

那一年,本傑明從搖滾小子做回了本本分分的農場主。

他曾經以為,再也不會有回憶起過往的時候,然而這一刻卻被一個年輕人的嗓音,輕而易舉地喚醒了塵封的記憶。

“哦,這些年輕人,這些年輕人……”

老人聲音顫唞著,輕輕擦去自己眼角的淚水。他隻能不斷說著這句話,再也說不出其他。

嚴歡結束了最後一首的演唱,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此時,胸中仿佛有無數情感在沸騰燃燒,最後卻隻凝聚成一句話。

Let it be.

這首歌,也算是他唱給自己聽的。

曾經在最絕望的時候,JOHN輕輕地給他哼著這首歌。沒有勸解,沒有撫慰,卻仿佛僅僅靠著這些旋律,將一切傷痛都淡去。

嚴歡輕輕地笑了,正如歌詞裏說說的。

即使是在最無助的夜晚,也總能等來黎明。

讓一切,隨風而去。

然後,開始新的征程。

“JOHN。”

“恩?”

“我有沒有說過,你真的是一個出色的樂手。”

JOHN笑。“還用你說嗎?”

當晚的演出出乎意料的成功,這一晚臨時演出的效果,就是第二天在酒吧正式表演時,吸引了許多慕名而來的聽眾。比起預想中,這是一個從未預料到的好的開始。

“記得下次再來。”離開時,旅店老板拍著嚴歡的肩膀,大胡子一抖一抖。“你們非常棒,真的!”

嚴歡笑了。這些老外的情感表達總是很直接,無論是厭惡還是喜歡,都一目了然。

“接下來你們要去哪?”老板問。

“全美……”嚴歡頓了頓,重新道:“全世界!”

他說:“我要帶著我的夥伴,去全世界的舞台演唱。”

☆、醞釀

七月的太陽毫不留情,毒辣地啃噬著每個人的皮膚。

一個多月下來,嚴歡曬黑了一倍,整個人也瘦了一圈。不過倒是雙目熠熠,顯得精神許多。以前也許有人還會把他當做小毛孩,然而現在看到他的人,都會覺得這真是一個精神的小夥子。

汽車在公路上飛速行駛著,大半天也不會看到一個人。除了偶爾一瞥而逝的野生動物,這整個北部高速上就隻有他們一行人。本來北美就是地廣人稀,會在大熱天出來趕路的人就更少了,他們行走了半天遇不上一個人也很正常。

嚴歡看了下日期,七月十四號,離他們出來巡演已經整整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在這一個月內,嚴歡從美國小鎮來到大都市,又從大都市駛向另一個小鎮,他們跨越了大半個美國,開著一輛破房車在這路上顛簸。

說來就來,說去就去,這一個多月來,就是這一行人在北美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旋風。

一開始,誰都沒有想到聲勢會這麼浩大。

他們本來隻把這個當做是一次牛刀小試的巡演,並不希望能獲得太多的成就,然而一站站走下來,名氣卻在不知不覺間醞釀開來。現在大半個美國搖滾界,都知道有這麼一夥搖滾樂手正在路上。

嚴歡想,隻是有些可惜,現在陪在自己身邊的人,少了最關鍵的那兩個。不過,也正是為此,他才要這麼努力拚搏。

“唔……”

車子一個趔趄,將向寬晃醒。

“到了?”

睡得有些迷糊的鼓手問。

“沒有。”嚴歡好笑地看著他。“還有一個小時的車程,到那邊就是下午了。”

他們這次要去的是北美的一個工業小城,也是搖滾的發源地之一,算是巡演路上比較重要的一站。

向寬打了個哈欠。“那我再睡會,到了喊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