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節(1 / 3)

樣?”

將近四十億元的股權隻有一千萬元的收購價,成海泉當即拉下黑臉,“林雲楓,你不要欺人太甚,你投資六十億,我們成家隻有三十多億,大不了我們同歸於盡,看看誰的損失大!”

林雲楓擁有一定的主導權,他才不怕成家同歸於盡,說不得嬉笑道:“這可是你們成氏家族的全部身家財產,你舍得不?你別忘記了,我葉家有的是錢,就算天宇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完蛋,還是根本就傷不到我葉家的地位根基!”

“你。。。”成海泉被氣的無話可說,隻好摔門離去。

第124章謝幕與去向

2005年02月01日,星期二,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龍潭縣去年發生的九條命案與走私案終於落幕下來。根據省公安廳聯合的文海市、龍潭縣公安局提供足夠的相關有效證據。在龍潭縣檢察院為代表向法院起訴宣判中,曆經龍潭縣初級人民法院、文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與二審宣判終結如下:1。章佑祖指使他人殘忍殺害九條命案與參與多宗走私案,情節特別惡劣,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賠償每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五萬餘元。

2。成建斌指使下屬章佑祖參與多宗走私案,其中偷稅總額達四百萬元,雖說在被捕後積極應繳的稅額,不過由於涉及到九條命案,情節惡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宣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十年,並處賠償每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五萬餘元。

3。成XX,參與殘害九條人命及多宗走私案,情節惡劣,宣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賠償每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兩萬餘元。

4。王XX,參與殘害九條人命及多宗走私案,情節惡劣,宣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賠償每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兩萬餘元。

5。李XX,參與殘害九條人命及多宗走私案,情節惡劣,宣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賠償每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兩萬餘元。

6。陳XX,參與多宗走私案,情節重大,宣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7。。。。。。。。。。

長達二十多頁的宣判書,一共宣判了三十多名案犯的種種劣跡,雖然有大部分的案犯與家屬都對賠償一事表示不服,不過最終還是被二審的文海市人民法院給予駁回,並不給予上訴。

林雲楓帶著幾名幹警從文海市中級法院走出來,麵對省內外的多家電視抬及報紙的記者采訪,他都一一解答案件的破獲各種經過及難關,同時對鏡頭強調絕對不會姑息專門從事非法活動人員。

省內外的電台記者報社記者采訪,不想上頭條版麵出名都相當困難,林雲楓作為龍潭縣最有作為的年輕縣公安局長很快成為南翼省的知名人物,同時也惹得不少人非議,說這才二十三歲就已是正科幹部,裏麵肯定有什麼貓膩。

好在省公安廳舉行的年度表彰大會上,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張海洋正式出麵幫忙辟謠,同時還分別公布林雲楓這幾年的履曆獲得的優秀成績及列舉出龍潭縣以往的治安環境與今昔的治安環境,這才獲得非議民眾的認可。

在非議平息下來,省公安廳再對林雲楓頒發各項年度獲得勳章,分別是打黃掃非獲得的二等功、全省十大優秀的公安局局長等稱號。其中張思寂與張天宇兩人也獲得全省優秀幹警稱號及由省公安廳頒發的三等功表彰。

人怕出名豬怕壯,特別還是最年輕有為的貧困縣的縣公安局長。於是在省內出名之後,縣裏無論大案小案,總之過來報案的人,開口閉口就是要找局長林雲楓來親自解決,隻要他不出現,報案的人就是不肯說出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