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還有一個小插曲,前述台灣紅十字會希望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調查擱淺事,在新華社文章發表後,台方在內部壓力下,又再次提出。台灣紅十字會發來傳真:建議兩會分別函請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組團至台海兩岸進行調查、或由共邀第三地區之香港紅十字會,三方麵合組調查小組,分赴貴我兩地訪查。據了解,此一建議是來自台灣當局的“委托”,陳長文在台灣表示,台灣“分別以口頭和電傳方式,轉達給國際紅十字會和大陸紅十字會。”顯然,這個受托建議與他們數次發來的建議商談兩會配合遣返事不吻合,顯然是“奉命行事”,而非本意。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介入此事的態度已相當明朗,香港紅十字會在“九七”前還是英國紅十字會的分會,兩岸的事情隻有兩岸自己來解決。以我們的立場,也不可能把兩岸的事情放到國際上來解決,當然對台灣紅十字會的建議未予理睬。但確有與台灣紅十字會派員“共赴福建平潭進行實地考察”的打算。當時的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務院副總理吳學謙曾指示:由紅十字會與台灣紅十字會商談澄清平潭事件,不去香港,請其派人到平潭現場。樂美真是在8月14日向紅十字會傳達了吳學謙副總理的指示,紅十字會台灣事務部負責人作了電話記錄。由於後來發生了第二次慘案,情況有了變化,此事也未予進行。台灣方麵為了緩解內部的壓力,一度想單方麵改變遣返作業,不談即辦。後來發覺沒有大陸方麵的配合是不行的,隨即聯係商談地點。
樂美真回憶:最早將會談地點確定在金門的過程是這樣的:1990年8月24日晚,常鬆茂與韓長林通電話時提出,麵談地點可選在第三地,如日本、菲律賓,總之找個辦手續方便的地方。香港也可以,但怕時間慢。8月25日上午,常鬆茂來電話詢問對提出的麵談地點的反應。韓長林秘書長回答:關於第三地會商,日本、菲律賓不妥,此兩處均不在中國領土內,談自己的問題為什麼要跑到別人的地方去?台北我們去不了,福州陳先生又不能來,金門是否可行?常鬆茂先生聽後說,如有必要可以向上反映。以上聯係的情況,韓長林很快向樂美真報告。在此之前,他也請示過在金、馬商談的可能性。得到這一消息,樂美真的直覺反應是,金門是個極特殊的地方,如能在金門商談,不失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地方。樂美真立即報告了孫曉鬱副主任,他十分同意樂美真的看法,認為這是台灣方麵伸出的觸角,也是個難得的機會。孫副主任認為,中央的精神是先談起來再說,我們要不失時機地促進兩岸直接接觸,直接談判,直接往來。根據孫副主任的意見,樂美真起草了給國務院領導的報告,提出建議於9月初在福建福州進行正式商談,赴金門、馬祖談亦可。雙方均以個人名義參加。由於是首次直接商談,國務院台辦將派人指導。1990年9月1日晚,台灣方麵傳來信息,表示雙方可以在金門會談。常鬆茂打電話給韓長林,希望兩岸在9月8日至10日在金門會談,陳長文參加。事後才知台灣紅十字會請示了郝柏村、李登輝,並獲同意。
9月2日晚,常鬆茂來電話特別囑咐:此次金門會談,事先要絕對保密,會談以後再發消息。9月3日,常鬆茂又來電話,希望盡快提供赴金門的代表名單。我們立即與有關方麵一起研究了赴金門商談的人員。由紅十字會派人去金門是無疑的,但是由總會去還是由福建分會去,幾種意見都有。台方堅決反對與福建談,認為有矮化之嫌。
我們考慮再三,商定了一個兼而有之的人選方案,初步定為:紅十字總會秘書長韓長林、紅十字總會理事樂美真、紅十字總會台灣事務部副部長張希林、福建紅十字會副會長計克良。雙方還商定,商談均不邀請記者參加。有關領導很快就批準了報告。萬事俱備,隻欠東風。為了爭取時間,我們預先訂了飛福州的機票,同時一麵頻繁地與台灣紅十字會聯係見麵商談的若幹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