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起回家(3 / 3)

初三的時候,親戚就把我趕出來。

無家可歸的我,在公園流連之下,被警察發現後,在社工的幫助下,入住了臨時宿舍。

住了一陣子臨時宿舍的我,因為沒辦法忍受這樣的環境,打算輟學打工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對我伸出緩手。

這位老師就是我初三時候的班主任,這單位是他買來跟太太和孩子一起住的。

後來孩子出生後,覺得這裏環境不太好,於是決定在暑假時搬家,他知道了我的狀況後,問我如果不介意這裏的環境,他可以免租免水電讓我住,直至我能搬出去為止。

我當然是不介意,這裏雖然有黃色事業,但總比對著臨時宿舍那些人好。

一住就住了三年了。

上了高中後就要開始交學費,那位班主任建議我申請獎學金,隻要成績保持全級頭三名就好,還幫我補習,讓我的成績跟上去。

高中生活嘛,就是靠著每個月定期存入的費用外,還得靠打工賺外快。

學校其實是不容許學生打工,但因為我的背景關係,那位班主任還幫我跟校長求情,通容我出外打工。

就這樣生活了三年。

今年更加艱難,因為還要準備大學考。

老實說,我不太想入大學。

因為大學的學費對我來說太昂貴了,即是申請了學生貸款,將來也要歸還,我到底需要找什麼工作才能還清貸款?而且待我還清後,我還需要一筆錢搬出去,我不能打擾人家太久啊…

這樣伸指一算,可能我到四、五十歲才能有機會有自己的物業。

想到這樣,我就不太想考入大學…

可是老師們都叫我試試看,他們到底知不知我的困難在哪啊?

以我的成績要考也不難,而且能夠讀的話我當然想讀啊,但問題是我實在負擔不起這一筆學費,一年四萬,兩年八萬,成績好的就讀四年,那就十六萬,要是失手要重念,再讀一年就要多交四萬。

而且我想念的還要是時裝設計,那讀四年也不止十六萬了。

不劃算啊不劃算!

我在書包放在沙發上。

我也感到有點累的躺在沙發上。

今天的運動做得很充足啊…還是得做功課啊…還有溫習…

我拿替換衣服走進洗手間,先洗個澡讓自己精神一下。

洗澡過後,腦袋也精神了。

我拿起書包,走進房間,準備做功課和溫習。

真的討厭死了!

每天上學就盼小休,小休盼午飯時間,吃完飯就盼放學,放學回家就做功課和溫習,接著睡覺。

究竟這種生活的意義在哪?

機械式的工作令我很煩厭,但又不得不做。

人就是這麼矛盾嗎?還是我們根本就不能過自己理想的生活。

就算想,也要有一定的才能,至少有一定的學曆,然後找一份不錯的工作,做上三五七年,有錢了,就能過自己的生活。

突然,我的手電震動了一下。

我拿起電話一看,又是他。

‘依靈,記得吃飯。’

吃飯?已經是吃飯時間了嗎?

我望了望時間,已經七點半了。

原來這麼晚的了,完全沒有留意時間。

不如說平日我都會忘記這件事,臨睡前才吃點東西就睡。

吃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