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2 / 2)

趙恕清提出了幾個方案。

a.他們各找一個合適的人選形婚。分別試管生下兩人的孩子;

b.隻有賀顯形婚,試管一個賀顯的孩子;

c.隻有趙恕清形婚,試管一個趙恕清的孩子;

d.不形婚,去國外做試管。孩子的身份以後再說。

每一個方案在賀顯看來都大同小異,他無法接受。他問趙恕清是不是太寂寞了,他的解決方法是從丁晟光的某號女友那裏借了條又肥又蠢的哈士奇,帶到家裏給趙恕清。趙恕清轉頭就把狗還給了丁晟光。

他們試過不吵架,隻寫郵件溝通。半年間郵件寫了有上百封,快十萬字。試過找心理醫生,幫兩人做調解,依然無果。

最後他們也意識到了,根本分歧不解決,他們永遠無法達成共識。

這個分歧就是,趙恕清一定要個孩子。為了賀顯,他最後忍痛退了一萬步,表示哪怕是領養都可以。賀顯卻堅決不想要,有血緣的也好,沒血緣的也好,他都不想要。

趙恕清覺得他那麼愛賀顯,愛到想看到他的下一代,想要複製一個小小的賀顯。

賀顯還覺得他更愛趙恕清。愛到隻要有趙恕清就足夠了。

直到最後,趙恕清說:“賀顯,我還是想要孩子。我一定要個孩子。”

賀顯便知道,他們再也無法回頭。

決定分手的那一天他很輕鬆。終於放手了,結束了,不用陷在無休止的爭執中了。隨著趙恕清搬出去,東西一件件減少消失,賀顯才覺得失重。幾個月下來,他偶爾半夜醒來,還是會想起趙恕清。

他在幹什麼?後不後悔?是夜不能寐還是正在期盼一個新生兒?

但賀顯並不擔心。這種失落會過去的。他隻需要再忍耐五十天,一百天,終會習慣。

至於林思濤,隻是時機出現得很好。

賀顯原來是想不破不立,徹底破罐子破摔,打/炮解愁。但陰錯陽差,半真半假地玩起了曖昧,也不失為排遣寂寞的好方法。

隻是若林思濤認真起來,未免不太公平。這樣年輕,太容易沉迷。根本不是賀顯的對手。

賀顯這時候開始心慈手軟了,在心中念起“玩物喪誌,玩人喪德”。

周日下午,賀顯開車先送林思濤回去。快分別時候,林思濤問他:“我們下次還能一起出來玩嗎?隻有我們兩個人。”

他別的都不如趙恕清,隻是年輕,臉又小,有一種趙恕清沒有的可憐感。

“當然。”賀顯心軟。他答應會找林思濤。

林思濤笑起來。

正在這時候,賀顯的電話響了,他接起來。是丁晟光打來的。

“趙恕清要結婚了,你知道嗎?”丁晟光問他。

賀顯掛了電話,他心裏堵得慌,隻想找個人說說話,於是他對林思濤說:“我的前男友要結婚了。”

林思濤想他說的應該不是宋優,而是最近和他分手的那個。車停在他家樓下,他問賀顯:“你上來坐坐好嗎?”

賀顯沒有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