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做事良好習慣的培養(3)(1 / 3)

愛孩子愛到這個分上,其用心之良苦真可謂空前絕後了,可是,家長們如此良苦的用心,帶來的結果卻不是想象中的那麼美好。

有媒體報道,一個20歲的大學生在與父親走散後竟然連回家的路都不認識,乍一聽,這事好像是天方夜譚,但遺憾的是,這就是發生在你我身邊的不折不扣的事實。

過去,人們常以“書呆子”來譏諷讀書人,說得再形象些就是“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等諸如此類。但再怎麼“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也不會像這位大學生這般“不食人間煙火”吧?如此沒有自理能力,又怎麼能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社會中站穩腳跟、博得一席之地呢?

上文中兒子之“迂”,過錯並不全在自身,為人父母者更應深刻檢討一番。就這則新聞而言,兒子找不到家,父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從來都沒有單獨出過門,上大學後每次回家、返校均由父親親自接送,飯票也是由父親去換,在這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裏,長成的也隻能是溫室裏的花朵,經不起風吹雨打。

做父母的愛子心固然可以理解,但你們可以照顧孩子一時一事,畢竟不能照顧他一生一世。今日的溺愛也許正埋下了日後孩子吃苦受罪的種子。

父母要從小就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因為兒童時期是培養孩子自理能力的關鍵時期。通常,孩子到三四歲時,已經萌發出自信心和獨立性,許多事情都要自己做。這時候父母應該注意及時鼓勵孩子鍛煉自己的能力。

從小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我們建議父母做到以下幾點:一是父母對孩子不能過分溺愛,不能嬌慣。孩子的自理能力如何,直接取決於父母對孩子的態度。讓孩子參與家務管理,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讓孩子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務事,一般從3歲左右便可以開始實施。當然,這樣的家務勞動不是“全天候”的,而是定期、定項目的,並且可以和父母一起做,以不影響學習為準,目的在於培養生活技能、勞動精神和家庭觀念。二是孩子分內的事情,父母不得“包幹代辦”。如穿衣服、整理床鋪、洗自己的襪子、整理自己的房間等,一定要他們自己完成。較小一些的孩子可能會做不好,沒關係,關鍵在於練習和嚐試。三是采取信賴態度,多鼓勵少批評。父母可以一邊提出要求一邊進行指導,以讚揚和鼓勵為主,必要時也可以在暗中幫助他們彌補疏漏。在孩子做事情的時候,父母要持信任的態度,盡量不去幹涉或禁止。要放手讓孩子自由行動,使其充分運用其智力能力,獲得成功或者失敗的感受。然後父母再給孩子以鼓勵,告訴孩子在做這類事情時怎樣才能達到成功的目標。自理能力是在實踐的基礎上培養起來的。

5.細致入微的習慣是做事高效的保障

細致入微是提高做事效率的一個重要因素。往往效率給人的錯覺是單方麵的做事速度的“快慢”,而忽略了影響做事效率的另一因素“細致入微”。

當老師在課堂上問:“一斤棉花和一斤石頭哪個更重些?”同學們紛紛舉起了手,並一致認為石頭更重一些。然後老師再問:“有不同看法的同學嗎?”小麗站起來回答:“一樣。”同學們都笑了。老師問:“為什麼?”小麗不急不怠地回答:“因為它們的前提是相同的重量‘一斤’。”這反映了生活中的一個問題,家長往往片麵地追求效率,而使孩子在快的同時,忽略了細致。

“細致”的天敵是“粗略”。當發現孩子做事馬虎、毛躁、慌慌張張、丟三落四的毛病時,甚為頭痛。殊不知,可能孩子粗心的習慣,還是父母自己的“傑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