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了!哥,你別說了!……”她哭著搖頭。她實在無法相信,溫柔體貼、老實穩重的吳雨辰竟然會殺了四個人,“他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她仰頭問道。

“這還用問?有了私情唄。”李中漢慢悠悠走到沙發前坐下,給自己點上了一根煙,“那個姓詹的女人是他的情人,那女的想跟他結婚,他當然不肯,他是因為一時空虛才跟她好的。聽說,他們是在廟裏認識的。那裏,他跟他老婆的關係很差,有時候也會去廟裏坐坐,那個姓詹的女的是廟裏的義工,在為廟裏籌集建築費,大概老吳付得比別人多吧,那女的對他印象不錯。後來,不知道怎麼的,兩人就好上了。我聽說,他給了那女的不少錢,本來以為那樣就可以了,可那女的不肯,非要跟他結婚。老吳怎麼會離婚呢?他老婆很有錢,他投資我們公司的錢都是他老婆出的。如果離婚的話,他就得撤資,把錢還給她,這樣,他就會在你麵前很丟臉……是,雖然他找了個情人,可他最喜歡的還是你,所謂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她眼淚汪汪地看著哥哥,聽繼續說下去。

“……再說那時候,你跟章雲海的關係好像還不錯。他覺得自己沒希望了,所以才會找那個女人……但是,不管怎麼樣,他都不會離婚的。所以他拒絕了那女人的要求。那女人哪肯罷休,就威脅要把事情告訴他老婆……於是他就……”

“可是,就算是這樣,他,他也不能殺人啊,那……那可是殺人啊,他怎麼逃得掉?”她顫聲道。

李中漢吸了一口煙,又歎息了兩聲。

“那女人多次威脅他。本來殺她一個也就夠了。可是5月2日他突然知道,她寫了一本日記,就是因為有那本日記,那天晚上,他才又得回去,他得去她家找到那本日記,然後毀了它——是他勸你回去的吧?”

“他說,他想吃夜宵,讓我陪他。你,你是說他利用了我?”她含淚問道。

“應該說是一舉兩昨吧。”李中漢往空中吐了兩個煙圈,“他運氣也真夠壞的,他在那女人的住處找日記的時候,有人來敲門,就是那個叫李英傑的男人。原來他答應第二天把一本書還給他的朋友,可他把那本書借給了那姓詹的女的。當時已經半夜了,可他非去拿不可,因為那個朋友第二天上午九點就要搭飛機離開中國,而且5月2日白天,據說他去過詹家,沒遇見人。詹麗琳又沒手機,所以,他隻能半夜去。隻能怪他倒黴了……老吳怕驚動鄰居,給他開了門,本來想把那人打發走的,可是真他媽的夠倒黴,那李英傑居然認出了他。原來,老吳在寺廟認識那女人的時候,他也在那裏當義工,老吳那時候,根本沒注意他……嗬嗬,到了那種地步,他當然不能讓李英傑活著離開,他用他找到的那個什麼帶鎖的鐵盒砸了李英傑的腦袋,弄死他後,就把他分了屍,他想造成那女人殺了李英傑的假象。他把李英傑的頭帶走後,埋在了會所的花盆裏。因為5月3日,我正好讓他回會所拿東西,他就順便埋在那裏了。那天早上,章寧和姓郭的小子洗車去了,他就一個人在會所的花園裏忙乎……”

聽到這裏,李絲雨的身子不自覺地顫唞了一下。

“那女人的屍體是郭義,就是你女兒的情人替他料理的,老吳付了封口費。郭義要求章寧給他找份固定工作,你那個傻女兒就讓他在犀牛旅社上班,他乘機在犀牛的骨頭下麵加了一層水泥,這樣屍體埋在犀牛骨頭下麵就很難被人發現……如果不是章雲海撞倒了那些花盆,發現了李英傑的頭蓋骨……如果他沒把頭蓋內埋到犀牛棺材裏,那個什麼卓小南,就不會發現,那麼所有的一切都不會發生……”李中漢搖頭罵了一句,“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