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節(1 / 3)

這既是組織紀律,更是政治紀律。”

服從是對責任感的表現形式

如果不服從,能否保證任務的完成?答案是不能。美國著名的西點軍校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隻有具有服從品質的人,才會在接受命令之後,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想方設法完成任務;即使完成不了也能勇於承擔責任,而不是找各種借口來推脫責任。

由此可見,一個人如果連服從都做不到,怎麼能具有很強的責任感、紀律觀念和自律意識?又怎麼能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組織利益之間的衝突?不服從,就代表他不接受領導交給他的任務,或是僅僅按照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式去完成任務。

小王是一個在校大學生,利用暑假時間在一家谘詢公司做兼職,從事市場調研員的工作。通過培訓,公司向他們傳達了為調研員製定好的詳細調研模式,規定了調研路線、方法、內容以及相關的細節問題,其中兩項就是:每張調查表的最少調查時間,每天的調研表完成數量。

小王熱情高漲地去進行市場調查了,但現實和他所預計的完全不一樣。人們並不願意接受他的調查,更不願意填寫調查表。不要說滿足最少的調研時間了,很多時候剛剛敲開門,人家一聽是搞市場調查的,就“砰”的一聲關上了門。一個上午,小王僅僅完成了幾張調查表,距離公司的要求還差很多,怎麼辦?完不成任務的話,沒有錢拿事小,被人笑話自己這個大學生還不如別人事大。他想到了一個“高明”的辦法,找了個小冷飲店,自己開始“認真”地填寫調查表。到了最後交調查表的時候,小王的調查表是數量最多、數據最完整的,領導還表揚他明天繼續努力。

但第二天公司領導找他談話了。原來公司有很完善的數據真實性檢驗模式,通過檢驗,公司已經發現了小王的做假行為。公司的老總對小王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讓他懂得了一個道理:“如果一個人連起碼的責任感都沒有的話,又怎麼會獲得上司的信任呢?”

服從是對上級的認同感和尊重的表現形式

作為下屬,怎樣才能獲得更多的表現機會?當然是為上司所看重並有所好感。但在現實中,很多管理者卻都抱怨員工對他們不尊重。例如,當他們對下屬下達命令和指示的時候,員工就開始和他們講條件、講價錢。再比如,員工們對管理者製定的各種規章製度,喜歡搞所謂的“變通”,使得正常的工作指令不能及時得以貫徹執行。

案例討論中的小張,即使平時再怎麼同領導搞好關係,經過此事之後,也不會有哪個領導認為他是尊重自己的。如果下屬給上司不尊重自己的印象,又怎麼能獲得上司的欣賞呢?其實這樣的結果原因就在於下屬的服從意識淡薄。如果下屬的服從意識比較強,就會在第一時間深入地貫徹執行上司的指令,而不會給上司留下不尊重他的印象。

服從是領導能力的基本表現形式

誰都希望自己的下屬能夠對自己絕對地服從,有誰願意把一個總是喜歡和自己作對的人放在身邊嗎?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提倡服從型人才的原因。

其實不僅管理者希望下屬能夠服從自己,管理者的上司也希望他的下屬能夠服從自己。因此,服從是領導能力的基本表現形式。如果你希望向組織中的更高層級發展,獲得一個更高的職位,那麼就必須學會服從。這是因為,無論處於什麼層級,領導者的權利總是有限的,領導者的地位再高,他還是需要對另一個更高的領導負責,學不會服從,也就學不會領導。

思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