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節(1 / 3)

這是因為這筆銀子少啊。”戴奇道,“咱們工房一直都沒什麼進項,偶爾來這麼一筆錢,大家也不放在心上,所以韓知縣大筆一揮,就劃給咱們了。但如果下一步我們還能繼續掙錢,而且一掙就是幾千兩,想來分這筆錢的人就多了。

到時候,別說沒分到錢的人不高興,就算是分到了錢的,還會覺得自己分的不夠多。萬一有誰到南昌府衙去告上一狀,恐怕你我都要落一個貪墨公款的罪名啊。”

“靠!”蘇昊忍不住就想罵人了,老子辛辛苦苦替縣衙掙錢,臨了還要落一個罪名,這TMD不是活脫脫的體製問題嗎!

第070章交保護費

蘇昊前世是國有單位裏的人,做事、掙錢,都是站在單位立場上的,這就導致了他來到明朝後,還習慣於用這樣的思維方式去做事。

後世的國有單位裏都有“創收”這樣的說法,所謂創收,就是以單位的名義去從事一些社會服務,掙來的錢歸單位所有,即可以用於給職工發放酬金,也可以用於蓋宿舍樓、公款旅遊等與職工福利相關的支出。

後世單位上的這種創收,是受到財政政策保護的,隻要交夠了給上級單位的管理費,那麼單位上如何分配,完全可以由單位領導說了算。

到了明朝,就是另一碼事了。從潛規則上說,縣衙也罷,各房也罷,自己都能夠做點事情來創收,上級單位基本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潛規則畢竟隻是潛規則,它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

在各部門掙的錢不多的情況下,誰也不會去追究這種行為,甚至於大明中樞也都知道下麵省府州縣有自己的小金庫,明白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但這隻是針對小錢而言的,如果一個縣衙裏的工房一年能夠掙到上萬兩的銀子,那麼縣衙、府衙、布政司等等各級領導部門,恐怕都無法保持淡定了。

在這件事情上,蘇昊是因為初來乍到,不懂規矩,而戴奇則是因為從來沒有掙過大錢,根本就沒有這種意識。如今,兩個人都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工房的事情,就不能再像蘇昊最初設想的那樣去做了。

“老戴,依你之見,咱們的事情,該如何做呢?”蘇昊問道。

戴奇道:“蘇師爺,我覺得,你既有如此絕技,為何不自己開個商號做買賣掙錢呢?像那開醬坊的李員外,不過就是祖傳的一點做醬菜的絕技,他的醬菜比別家更好吃,結果就家私萬貫了。蘇師爺你的才幹與李員外相比,高出豈止十倍,如果你自己開個商號,那麼當個富家翁不是易如反掌?屆時,無論是知縣,還是縣丞,都是你家的座上賓,誰不尊稱你一聲蘇翁?”

“蘇翁……”蘇昊隻覺得渾身起雞皮疙瘩了,我才17歲好不好,怎麼就能被稱為翁了?他也知道,在明朝後期,市井裏的稱謂是十分混亂的,有錢人哪怕年齡再小,也會被稱為“某老”或者“某翁”,就像後世裏說的“某總”或者“某董”一樣。

不過,戴奇所說的方案,卻給了蘇昊一個啟發。以工房的名義去做事情,掙來的錢是屬於縣衙的,誰都可以伸手索取,搶不到手的,則有可能幹脆拆台,讓誰都無法掙。既然有這樣大的麻煩,何不索性自己來運作,反正這個時代經商也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

在中國的傳統中,各個職業的地位是按“士農工商”這樣的順序排列的,商人處於非常非常受歧視的位置。在明朝開國之初,明太祖朱元璋甚至規定農民可以穿絲綢衣服,而商人則不許,對商人的輕賤可見一斑。

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到了明朝中後期,商人的地位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從前那些對商人的抑製政策早已名存實亡。商人們住豪宅、穿綾羅、吃山珍、寵名妓,揮金如土。這種奢侈的生活方式不但吸引著大量的農民棄農從商,甚至於一向自詡清高的讀書人也興起了棄儒就賈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