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對盧峰是按照故意傷害罪判刑。
易潛說:“你們當時是聚眾鬥毆,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確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這裏麵其實也有很多地方可以彈性處理,你們裏麵首要分子沒事,怎麼就你有事。”
說到正事上,易潛就變得非常嚴肅了。
嚴肅到讓盧峰有點陌生。
盧峰說:“我們當年還太年輕了,又一直在學校裏沒怎麼接觸過外界社會,完全是憑一腔激憤就衝動行事。當時顧成傑的妹妹出了事,他的妹妹很漂亮,人也溫柔,其實我們樓層的好幾個男生都暗戀她,從顧成傑嘴裏聽到她的事情後,大家都很憤怒,之前就起哄要去替她討回公道,後來顧成傑被打,大家的憤怒情緒更是漲到了最高。所以就約了對方在學校後麵的樹林裏見麵,要給那個男生一些教訓。那個男生叫什麼我記不清了,他和他的團夥在學校裏很有名,都是有錢有勢人家的小孩兒,而且有人之前還犯過強/奸罪,但因為當時年紀小,所以完全沒被定罪。這些人因為家裏有關係,便仗勢欺人,膽子很大,天不怕地不怕。我們這邊最初隻是拿了幾把寢室削水果的水果刀,根本算不上武器,想到對方那些人的品性,我怕大家吃虧,就讓大家把教室裏的凳子帶幾把。我們那時候教室裏沒有椅子,都是凳子,是木板麵,下麵是鐵腿,很沉很紮實,有那個凳子,即使打不過,用凳子擋,我覺得也可以有些用。但有些人認為拿凳子沒氣勢太慫了,就不肯拿,最後我們這邊隻有三個人帶了凳子過去。”
聽盧峰說當時發生的事,易潛從小就是乖學生,就讀的學校也全程都是最好的學校,所以對聚眾鬥毆打群架這種事,他就隻是聽過和在電視電影裏看到過,不過他想得到當時的場麵一定非常混亂和危險,即使盧峰的語氣裏已經全沒有當初的緊張,甚至帶著好笑和輕鬆,易潛依然感覺到了緊張。
“我們這邊的人當時是三個寢室的,一共有十一個人,因為大家都是鎮上或者農村裏考上重高的,成績還不錯,隻是家庭條件不怎麼樣,除了好好讀書沒有別的出路,所以都是書呆子,不過因為要幫家裏幹活,有幾分力氣。對方比我們人多不少,有十七個人,他們有些是打群架的慣犯,他們都帶了刀,還有人帶了很長的鐵棍。我們這邊的人,怎麼說,雖然大家年輕氣盛有一腔熱血和憤怒支撐,卻也因為家裏沒有後台而膽小怕事,所以沒說幾句對方打過來的時候,我們這邊基本上馬上就潰散了。我們學校後麵那個樹林,一邊是我們學校的圍牆,很高,再往後是一條河,那時候,那條河正在準備修堤壩,靠河那邊放了很多修堤壩的石材,我們一跑,對方的人就攔了過來,追著我們這邊的人砍。最後我們被逼到河邊去了,他們估計知道事情輕重,所以隻是要把我們都逼到河裏麵去,沒有真要把我們砍成怎麼樣的意思。那時候已經是十一月了,天很冷,河□□,我們這邊的人,不是每個都會遊泳,這把我們這邊有人逼急了,就衝上去真正打起來了,幸好我們這邊帶了三張凳子,但有兩張都在逃跑過程中被他們丟了,隻有我手裏還有一張。我衝上去用凳子一通亂打,還搶了對方一把長的西瓜刀,逼開了一個缺口,我們這邊的人從這個缺口突圍,大家都挺怕死的,一激動起來現場就完全亂套了,為了讓大家能夠跑掉,我留在最後,而且我手裏的凳子最好用,可以擋住人。最後我們都跑掉了,但是我們還沒有回到學校,就有警察來抓人了,是有人遠遠看到了情況報了警。”
雖然盧峰沒有說血腥的東西,但易潛依然聽得頭皮發麻,他瞪著一雙眼問他:“你那時候有沒有受傷?”
盧峰為易潛一心擔心自己而非常感動,他說:“基本上沒有受傷,你看我身上根本沒有什麼痕跡,對吧。”
易潛伸手要去摸盧峰的身體,被盧峰握住了手,珍惜地捧著,說:“我當時沒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