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語錄:
我一直奉行互惠精神。當然,大家在一方天空下發展,競爭兼並,不可避免。即使這樣,也不可能拋掉以和為貴的態度。
智慧闡述:
李嘉誠從商多年,他在生意場上始終講求一個“和”字,遵循“以和為貴”的原則。李嘉誠是開明之人,處處以和為貴,尋找共同點,非一般人所能及。收購“和黃”大獲成功之後,在一片喝彩聲中,李嘉誠並未沾沾自喜,而是顯得異常平靜。他明白,“前車之覆,後車之鑒”,和黃前大班祈德尊的錯誤不能再犯。
李嘉誠初入和黃出任執行董事時,在與董事局主席韋理及眾董事交談中,分明感到他們的話中含有這層意思:“我們不行,難道你就行嗎?”
李嘉誠是一個能夠聽反話的人,他特別關注那喝彩聲中的“噓聲”,因為當時香港的英商華商中,有不少人持這種觀點:“李嘉誠是靠彙豐的寵愛,才輕而易舉購得和黃的,但他未必就有管理好如此龐大老牌洋行的本事。”
當時香港英文《南華早報》和《虎報》的外籍記者,曾盯住沈弼窮追不舍:“為什麼要選擇李嘉誠接管和黃?”
沈弼從容不迫地答道:“長江實業近年來成績頗佳,聲譽又好,而和黃的業務自擺脫1975年的困境步入正軌後,現在已有一定的成就。彙豐在此時出售和黃股份是理所當然的。”他還說:“彙豐銀行出售其在和黃的股份,將非常有利於和黃股東長遠的利益。我堅信長江實業會為和黃未來的發展做出極其寶貴的貢獻。”
這時的李嘉誠無疑麵臨著極其沉重的壓力。他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生怕有負彙豐大班對自己的厚望。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但李嘉誠似乎還一把火也沒燒起來。盡管被諸多不信任的眼光包圍著,他卻毫無表現欲,隻希望用實績來證明自己。
初入和黃的李嘉誠隻是一名執行董事。按常規來說,大股東完全可以淩駕於支薪性質的董事局主席之上。但李嘉誠從未在韋理麵前流露出“實質性老板”的意思。實際上李嘉誠作為控股權最大的股東,完全可以行使自己所控的股權,爭取董事局主席之位。但他並沒有這樣做,他的謙讓使眾董事與管理層對他產生了敬重之情。
李嘉誠入主和黃後實績怎樣,以下數據最能說明問題。
在李嘉誠入主前的1978年財政年度,和黃集團年綜合純利為2?31億港元;其入主後的1979年升為3?32億港元,4年後的1983年,純利潤已達11?67億港元,是其剛入主時的五倍多;1989年,和黃經常性盈利為30?3億港元,非經濟性盈利則達31?5億港元,光純利就是10年前的十多倍。盈利如此之豐厚,股東與員工自然皆大歡喜。
現在,再不會有人懷疑沈弼“走眼”,李嘉誠“無能”了。
也正因為如此,李嘉誠很快便獲得了和黃眾董事和管理層的好感和信任。在決策會議上,李嘉誠總是以商量建議的口氣發言,實際上,他的建議就是決策——眾人都會自然而然地信服他、傾向他。因此,在後來的股東大會上,眾股東一致推選李嘉誠為董事局主席。
按慣例,董事局應為他支付優厚的董事袍金,但李嘉誠堅辭不受。他為和黃公差考察、待客應酬,都是自掏腰包,從不在和黃財務上報賬。能做到達一點的人可謂少之又少。
李嘉誠不在和黃領取董事袍金,並非一時興起,僅為博取眾人好感,而是一貫如此。但是付出就有回報。李嘉誠每年放棄數千萬袍金,卻贏得了公司眾股東的一致好感。愛屋及烏,他們自然也會信任“長實”係股票,成為李嘉誠作出經營決策時的支持者。作為大股東和大戶,股票升值,得大利的當然是李嘉誠。有公眾股東的幫襯,“長實”係股票自然會被抬高,“長實”係市值必然大增,股民得到好處,李嘉誠欲辦大事,就很容易得到股東大會的通過,這種做法使雙向均受益。
在香港這個拜金盛行、物欲橫流的商業社會裏,李嘉誠不為眼前的利益所動,處處照顧股東和公司的利益,實在是難能可貴,值得從商者借鑒。
李嘉誠成功啟示:
生意場上,李嘉誠奉行以和為貴,互惠互利,這樣能使為雙方得到雙贏的大好事。大家合力就能辦更大的事,為彼此帶來更大的利益。然而有些人,為爭一時之氣與人失和乃至勢不兩立,處處與之為難,這樣做從長遠考慮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