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艾波比集團的總裁,因為領取了幾十億克朗的黃金降落傘補償金而備受批評與爭議,如今已淡出社交圈。
當天晚上她打電話給傑瑞米.麥米倫,也就是直布羅陀的麥米倫.馬克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他們以前便打過交道;麥米倫設立了幾家郵政信箱公司,以其名下的帳戶管理莎蘭德一年前從貪腐的資本家漢斯.艾瑞克.溫納斯壯那裏盜取來的財富,收取的手續費連律師自己都覺得豐厚。
這回她再次雇用麥米倫,指示他以黃蜂企業的名義,和諾貝爾房屋商談購買位於摩塞巴克廣場附近、菲斯卡街上那間公寓的事宜。花了四天時間,最後商定的價格讓她驚訝地雙眉高揚,其中包括麥米倫百分之五的律師費。周末之前,她便帶著兩箱衣物和床組、一個床墊和一些廚房用具搬進新居。她睡了三個星期的床墊,在這期間一麵搜尋整形手術的診所、處理一些未解決的公務細節(包括夜訪某位名叫畢爾曼的律師),並事先付清舊公寓的租金,以及電費與其他每月開銷。隨後便訂了前往義大利診所的行程。治療完畢出院後,她坐在羅馬一間飯店房間裏,想著接下來該怎麽辦。本該回到瑞典展開新生活,但卻有各種因素讓她一想到斯德哥爾摩就難以承受。她沒有真正的職業,繼續待在米爾頓安保也看不見未來。這不是阿曼斯基的錯,他大概會希望她做全職,變成公司裏一個有效率的小螺絲釘。但已經二十五歲的她缺乏學曆,她實在不想到了五十歲,還在賣命調查企業界的騙子。這是有趣的嗜好,但不能做一輩子。讓她猶豫著不肯回斯德哥爾摩的另一個原因,是那個男人--布隆維斯特。在斯德哥爾摩,她和小偵探布隆維斯特可能會不期而遇,此時此刻這是她最不希望發生的事。他傷害了她。她知道他不是有意的,也一直表現得很不錯,怪隻怪她自己「愛上」了他。最後這句話用在「大賤人莉絲.莎蘭德」身上還真是矛盾。
布隆維斯特以風流出了名。她頂多隻是個有趣的消遣,在需要的時候、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時候,他一時憐憫的對象。但他很快地又轉向更有意思的伴侶。她不禁咒罵自己不該卸下心防,讓他闖進自己的生活。
再度恢複理智後,她已切斷和他之間的所有聯係。要做到並不容易,但她硬是鐵了心。最後一次見到他時,她站在舊城區地鐵站的月台上,而他正搭著地鐵要進市區。她凝視著他整整一分鍾,最後確定自己對他已毫無留戀,否則那種感覺將會讓她失血至死。去你媽的。車門關閉那一瞬間,他看見她了,還用搜索的目光看著她直到列車啟動,她也同時掉頭走開。
她不明白他為何如此固執地試圖保持聯係,好像在負責什麽該死的社會福利計劃似的。見他如此摸不著頭緒,更令她氣惱。每當見到他發來的電子郵件,就得強迫自己看也不看就刪除。斯德哥爾摩一點也不吸引她。除了米爾頓安保的兼差工作、幾個被拋棄的性伴侶和昔日搖滾團體「邪惡手指」的女成員之外,她在自己家鄉幾乎一個人也不認識。
如今她唯一還帶有些許敬意的人就是阿曼斯基。她對他的感覺很難界定。每當發現自己被他吸引,總不免略感吃驚。要不是他已經結婚多年,又那麽老、那麽保守,她或許會考慮向他示愛。於是她拿出日記翻到地圖的部分。她從未去過澳大利亞或非洲,雖然在書上讀到過,卻從未見過金字塔或吳哥窟,從未搭過行駛於香港的九龍與維多利亞之間的天星小輪,也從未到加勒比海浮潛或坐在泰國的沙灘上。除了幾次因業務需要,在波羅的海諸國和鄰近的北歐國家,當然還有蘇黎世和倫敦短暫停留過之外,她幾乎不曾離開過瑞典,或者更正確一點,是幾乎不曾離開斯德哥爾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