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草,紅色的大月亮升了起來,夾道裏放著一些酒瓶,在那地麵之下,埋著他出獄後殺死的第一個男孩。對於窮凶極惡喪盡天良的他來說,殺人不是因為憤怒,而是出於刺激。他蹲著抽完煙,把火紅的煙頭按滅在自己的痰裏,站起身,進了屋子。
警方沒有公布章右民的犯罪動機和殺人目的。
我們燃起火把,走進他扭曲的內心,可以看到盡頭有兩個詞:性欲和食欲。
這個從未結婚的老漢,在監獄中度過了十八年,那是一個沒有女人的封閉世界。出獄後,如果他是因為對社會不滿而泄憤殺人,那麼不會有意識的選擇目標,而是不分男女老少,濫殺無辜。盡管他是隨機殺人,但選擇的都是少年男孩,殺人動機中有性的成分。
他五歲那年,正直“三年大饑荒”時期,他在童年目睹了吃人慘案。
那時,他還是個小孩子,跟隨父母在生產隊開會,大隊幹部在油燈下念報紙,村民圍著傾聽,一個坐在角落裏的婦女不斷的低頭去聞自己的袖子,小孩子感到很奇怪,隨後,小孩子驚訝的看到,那名婦女在悄悄的啃食藏在袖子裏的小腳丫。
婦女看到一個小孩子正盯著她,婦女對小孩子露出淒慘的一笑。
那是他一生中最早的記憶,那一笑,他想了很多年。
章右民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時,成為了焦點,很多媒體刊登了他的照片。有個細節並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一個細心的村民指出,章右民當時穿的可能是受害人的衣服。一件青色圓領長袖上衣,前胸有鴿子繞樹飛翔的圖案。很顯然,這顏色和圖案都與他的年齡不太相符,警方忽略了這個無關緊要的細節。
在法庭上,被告人章右民沒有表示出絲毫愧疚和後悔,並拒絕向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
至今,章合村還在流傳殺人惡魔章右民賣鴕鳥肉的事情,版本各有不同,但每個版本都有一個共同點,鴕鳥肉就是人肉!
村民甲說:他吃人,眼睛泡酒,腿做成臘肉,還做過泡椒手掌,買一瓶泡椒倒在盆子裏,把手掌煮熟也倒在盆子裏,泡上一天一夜,入味後就可以吃了。
村民乙說:那他為啥賣人肉呢?靠這個掙錢嗎?
村民丙說:賣肉掙錢也不是目的,有這個狠勁,來錢的路子多了,哪有靠賣人肉賺錢的。
村民丁說:他賣人肉,不是為了賺錢,是他想要別人和他一樣。①本①作①品①由①思①兔①在①線①閱①讀①網①友①整①理①上①傳①
後記:
十宗罪4更新新到這裏,就停止網絡連載了。目前發布了60%的內容,《十宗罪4》後麵的4個故事會更加精彩,大叔打算將“藍 可 兒案件”移植到國內來改寫,加入新的凶殺和驚悚元素,還有一個故事暫時保密,不過可以給大家透露,《十宗罪4》的壓軸之作是東北地區流傳了幾十年的“貓臉老太事件”,敬請期待,預計6、7月新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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