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督促學習。這樣看來它非但沒有罪而

且還有功。可是攤派活動真正的目的是個人利益,是利用職務上的權威牟取私利;是一種不

作貢獻就能獲得報酬的最便捷的謀利之道。許多攤派活動中個人能得回扣,有的在年末單位

能分得一筆紅利,有的幹脆就是單位辦的一項“實業”,正因為它虛偽的正當性掩蔽了個人

動機,它才會以巨大的動力和迅猛的速度席卷全國。

單純從經濟上看,攤派比之貪汙造在的損失更大。因為貪汙隻是財富的轉移,購買力從

一個人(或單位)手中轉移到另一個人手中,它並不形成物質損失。攤派則不同,攤派訂的

刊物要花人力物力印製出來,然而並沒有人讀它。我們單位訂的《中國稅務報》和《北京財

會》連封套都不拆,直接扔進了垃圾筒。這種物質損失一般是個人得利的5倍到10倍。換

言之,個人為了一元錢的回扣,往往要浪費社會5到10倍的財富;它是不惜巨大的社會浪

費來牟取個人私利的罪惡活動。

大多數靠攤派維持的報刊質量低劣。辦報刊的人不需要把報刊辦好,登的文章缺乏新

意,廢話連篇,印刷馬虎,錯別字到處可見,這類報刊的經辦人員並不把心思用在如何登好

文章上,而去鑽營關係術。他們用回扣、分紅、諂媚、請客去擴大訂戶。它們不怕競爭,也

沒有人能跟它競爭。相反,一些真正力、得好的報刊反而銷不出上,因為單位訂閱費有一定

限製,訂了攤派報刊就沒有錢去訂真正用得著的讀物。

攤派已經成了風氣。廣東省某地強行攤派每名黨員幹部捐資50元用以幫助窮困地區發

展經濟。表現上看來這是件好事,可是仔細分析是弊遠大屍利的,現在於部的收入趕不上物

價上漲的速度,甚至維持生活都有困難。對於沒有額外收入的幹部來說,50元錢也稱得上

是一項不大不小的負擔。幹部幫助窮困地區發展經濟的首要的方法不是捐那區區的50元

錢,而是做好自己本職工作,滿腔熱情地,不是打著官腔地為當地的百姓和企業服務。這種

服務精神恰好是窮困地區最為需要的,而1000名幹部捐的幾萬元錢要想用來發展經濟真是

杯水車薪。攤派捐錢未必有助於改善官員們的服務精神。實際情況可能正好相反,經濟桔據

的幹部受了硬性攤派的委屈,很可能是降低了他們的服務質量和貢獻精神。各種攤派的經濟

負擔如果強加給了企業,企業的反應可能將這筆負擔轉嫁給顧客,也可能鼓勵他們通過偷稅

漏稅來彌補。政府對這種活動隻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攤派最大的惡果是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搞攤派的政府機關自己破壞中場規則,和唯利是

圖的不法商人淪為同一類人,他還會有什麼資格去維持市場秩序?能發號施令搞攤派的都是

手中握有各種實權的黨政單位。他安排的攤派別人不敢不屈從,因為如果不屈從就會有更大

的麻煩等著你。攤派的背後有一根棍於在支撐著。這根棍於是用來揍人的。這些搞攤派的黨

政部門,利用為維護社會公正的權力去破壞社會的公正。他們在群眾的心目中己不再是一支

維護正義的力量。真正需要他們出麵主持公道的時候,他們已變得軟弱無力。

應該承認,有一部分攤派收入用在了支持正當的政府活動,隻因為這部分活動沒有正常

的款源,所以出此下策。例如政府官員的收入過低,可是加薪水又受中央規定的限製,所以

用這種產生巨大社會浪費的攤派辦法來彌補。要取消攤派首無要將這些正當活動的款源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