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並不是與常人不同的另一種人,他也和我們這些泛泛之輩一樣,隻要還在地球上,還在人間,就無權生活在不受道德律令約束的“他的國”裏。他不但不能放浪形骸、縱情聲色、為所欲為,更不能用文字“撒野”甚至“做惡”,否則,韓寒的一些粉絲想反對任何人用道德的尺度來質疑或衡量韓寒,那無疑是可笑的,因為藝術和審美的法庭一樣會受理因人格、趣味以及道德等原因而提出的上訴。詩意而善良的道德是文學藝術的靈魂,一切正常的文學藝術,首先意味著道德的純潔和人格的健全——你可以蔑視崇高,但無法改變崇高的文學是人格之花的事實;你可以逃避崇高,但無法否決崇高是道德之果的真理。
有一個耐人尋味的“對應性”存在於一個人的人生觀和文學觀之間,一個人有什麼樣的人生理念,就會有什麼樣的文學觀念。反之似乎也成立:從一個人如何看文學,或多或少也可能看出他的人生態度和價值觀。不可否認,在一些“作家”看來,現代的文學是畸形的、變態的,作家越是沒有教養,越是粗俗,越能引起人們的關注和好奇甚至是崇拜。文學生根發芽之土壤,已經被嚴重地沙漠化了,一切優秀文學內蘊之正氣在當今時代已蕩然無存。在當今之文化語境下,文學在中國已經成為被羞辱和“惡搞”的對象,基本喪失了它曾經享有的尊嚴。許多關於文學的觀點,是我聞所未聞的,文壇絕不是韓寒所說的“是個屁”,也不是某些人說的文學是一種變態,更不是一些人所說的文學僅僅是供人娛樂或消遣的。文學是關乎尊嚴的偉大事物,倘若我們還尊重自己,那就更應該尊重文學;倘若我們將文學說得一文不值,那麼我們事實上是在讓自己蒙羞甚至受辱。
文學不是把庸俗當做無聊的遊戲,也不是向人的弱點妥協的投降書,我認為文學表現的是人類為擺脫庸俗之奴役所進行的卓絕之努力,是人類戰勝自己弱點之光榮記錄。我反對很多“作家”退回到自我,僅僅在“內心現實”(Iy)之基礎上創作,因為文學是人類的事業,而不是作家個人的事情;它絕對是神聖而重要的,因為它會對讀者的精神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就算時代和現實社會變成什麼樣子,但文學大體就是這個樣子,至少不能把文學謬論成一種令人無法理解的怪物。
是的,在沒有道德和人格的地方,有無所顧忌的放縱和粗俗,有出語驚人的嘲弄和調侃,有商業化的文學奇觀,但永遠都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文學。
2010年2月12日於北京
魯迅為什麼會有兩個夫人?
按理說文學跟廣告沾邊算不得大驚小怪之事。
幾年前,中央電視台《文化視點》專欄節目曾討論過雜誌該不該登廣告,一種意見認為《收獲》不願登廣告捍衛了某種神聖尊嚴,甚至有個別讀者聲稱:你刊登廣告我不訂你的雜誌。另一種意見認為隻要廣告設計精美不妨登廣告。目前,雜誌社入不敷出的現實迫使當家人考慮刊登廣告問題,但廣告商肯掏錢全看你的雜誌討好讀者的程度,說穿了,瞧你“媚俗”的本領。
80年代中期,文學類刊物開始失寵,據說,《當代》發行量每年下降數萬,從50萬下降到10餘萬,一般省市級刊物則下降到兩三萬或兩三千,有人將此歸罪於文學期刊過多,有人歸罪於大眾世俗代。回過頭看,六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