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節(1 / 3)

擢史館修撰,卒。

耶律孟簡,字複易,於越屋質之五世孫。父劉家奴,官至節度使。

孟簡性穎悟。六歲,父晨出獵,俾賦曉天星月詩,孟簡應聲而成,父大奇之。既長,善屬文。文康初,樞密使耶律乙辛以奸險竊柄,出為中京留守,孟簡與耶律庶箴表賀。未幾,乙辛複舊職,銜之,謫巡磁窯關。時雖以讒見逐,不形辭色。遇林泉勝地,終日忘歸。明年,流保州。及聞皇太子被害,不勝哀痛,以詩傷之,作放懷詩二十首。自序雲:「禽獸有哀樂之聲,螻蟻有動靜之形。在物猶然,況於人乎?然賢達哀樂,不在窮通、禍 之間。易曰:『樂天知命,故不憂。』是以顏淵簞瓢自得,此知命而樂者也。予雖流放,以道自安,又何疑耶?」

大康中,始得歸鄉裏。詣闕上表曰:「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乃編耶律曷魯、屋質、休哥三人行事以進。上命置局編修。孟簡謂餘官曰:「史筆天下之大信,一言當否,百世從之。苟無明識,好惡徇情,則禍不測。故左氏、司馬遷、班固、範曄俱罹殃禍,可不慎歟!」

乾統中,遷六院部太保。處事不拘文法,時多笑其迂。孟簡聞之曰:「上古之時,無簿書法令,而天下治。蓋簿書法令,適足以滋奸幸,非聖人致治之本。」改高州觀察使,修學校,招生徒。遷昭德軍節度使。以中京饑,詔與學士劉嗣昌減價糶粟。事未畢,卒。

耶律穀欲,字休堅,六院部人。父阿古隻,官至節度使。

穀欲衝澹有禮法,工文章。統和中,為本部太保。開泰中,稍遷塌母城節度使。鞫霸州疑獄,稱旨,授啟聖軍節度使。太平中,複為本部太保。謝病歸,俄擢南院大王。歎風俗日頹,請老,不許。

興宗命為詩友,數問治要,多所匡建。奉詔與林牙耶律庶成、蕭韓家奴編遼國上世事跡及諸帝實錄,未成而卒,年九十。

論曰:孔子言:「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雖多,亦奚以為?」王鼎忠直達政,劉輝侍青宮,建言國計,昭陳邊防利害,皆洞達 敏。孟簡疾乙辛奸邪,黜而不怨。孰謂文學之士,無益於治哉。

※校勘記

一∶ 清寧五年擢進士第 按紀,王鼎擢進士第在清寧八年。

二∶ 改淶水縣令 淶水,原誤「漆水」。按地理誌無「漆水」,淶水屬易州,據改。

三∶ 壽隆初升觀書殿學士 按焚椒錄序於大安五年已稱前觀書殿學士王鼎,似非壽隆初升。

四∶ 乾統六年卒 卒字,依道光殿本據大典補。

第一百○五卷  列傳第三十五

能吏

大公鼎蕭文馬人望耶律鐸魯斡楊遵勗王棠

漢以璽書賜二千石,唐疏刺史、縣令於屏,以示獎率,故二史有循吏、良吏之傳。

遼自太祖創業,太宗撫有燕、薊,任賢使能之道亦略備矣。然惟朝廷叁置國官,吏州縣者多遵唐製。曆世既久,選舉益嚴。時又分遣重臣巡行境內,察賢否而進退之。是以治民、理財、決獄、弭盜,各有其人。考其德政,雖未足以與諸循、良之列,抑亦可謂能吏矣。作能吏傳。

大公鼎,渤海人,先世籍遼陽率賓縣。統和間,徙遼東豪右以實中京,因家於大定。曾祖忠,禮賓使。父信,興中主簿。

公鼎幼莊願,長而好學。鹹雍十年,登進士第,調瀋州觀察判官。時遼東雨水傷稼,北樞密院大發瀕河丁壯以完堤防。有司承令峻急,公鼎獨曰:「邊障甫寧,大興役事,非利國便農之道。」乃疏奏其事。朝廷從之,罷役,水亦不為災。瀕河千裏,人莫不悅。改良鄉令,省徭役,務農桑,建孔子廟學,部民服化。累遷興國軍節度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