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幼,若奉承太過,使侈心滋大,卒難節抑,此不可長。諸兒每入侍,當其語笑娛樂之際,朕必淵默,蒞之以嚴,庶其知朕教戒之意,使常畏慎而寡過也。」癸酉,密州民許通等謀反,伏誅。丙子,太白晝見。庚辰,至自太寧宮。
八月壬辰,尚書右丞相石琚致仕。戊戌,以宋大觀錢當五用。丙午,濟南民劉溪忠謀反,伏誅。
九月戊午,以左宣徽使蒲察鼎壽等為賀宋生日使,太子左衛率府率裴滿胡剌為夏國生日使。癸亥,秋獵。癸未,還都。
十月辛卯,西南路招討使哲典以贓罪,伏誅。辛亥,製知情服內成親者,雖自首仍依律坐之。
十一月壬戌,改葬昭德皇後,大赦。以禦史中丞移剌綎等為賀宋正旦使。戊辰,以西上閣門使盧拱為高麗生日使。壬申,上如河間冬獵。癸未,至自河間。
二十年正月甲寅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戊午,定試令史格。壬戌,命歲以錢五千貫造隨朝百官節酒及冰、燭、藥、炭,視品秩給之。己巳,如春水。丙子,幸石城縣行宮。丁醜,以玉田縣行宮之地偏林為禦林,大澱濼為長春澱。
二月丁未,還都。
三月癸醜朔,萬春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己未,詔凡犯罪被問之官,雖遇赦,不得複職。乙醜,以新定猛安謀克,詔免中都、西京、河北、山東、河東、陝西路去年租稅。辛巳,以平章政事徒單克寧為尚書右丞相,禦史大夫烏古論元忠為平章政事。
四月丁亥,定冒廕罪賞。己亥,製宗室及外並一品命婦,衣服聽用明金。以西上閣門使郭喜國為橫賜高麗使。太寧宮火。乙巳,上謂宰臣曰:「女直官多謂朕食用太儉,朕謂不然。夫一食多費,豈為美事。況朕年高,不欲屠宰物命。貴為天子,能自節約,亦不惡也。朕服禦或舊,常使浣濯,至於破碎,方始更易。向時帳幕常用塗金為飾,今則不爾,但令足用,何必事紛華也。」庚戌,如金蓮川。
五月丙寅,京師地震,生黑白毛。
七月,旱。
八月壬午,秋獵。
九月壬戌,至自金蓮川。以太府監李佾等為賀宋生日使,少府少監賽補為夏國生日使。丙子,蒲速宛群牧老忽謀叛,伏誅。
十月庚辰朔,更定銓注縣令丞簿格。詔西北路招討司每進馬駝鷹鶻等,輒率斂部內,自今並罷之。壬午,上謂宰臣曰:「察問細微,非人君之體,朕亦知之。然以卿等殊不用心,故時或察問。如山後之地,皆為親王、公主、權勢之家所占,轉和於民,皆由卿等之不察。卿等當盡心勤事,毋令朕之煩勞也。」詔徙遙落河、移馬河兩猛安於大名、東平等路安置。戊戌,上謂宰臣曰:「凡人在下位,欲冀升進,勉為公廉賢肖何以知之。及其通顯,觀其施為,方見本心。如招討哲典,初任定州同知,繼為都司,未嚐少有私徇,所至皆有清名,及為招討,不固守。人心險於山川,誠難知也。」壬寅,上謂宰臣曰:「近覽《資治通鑒》,編次累代廢興,甚有鑒戒,司馬光用心如此,古之良史無以加也。校書郎毛麾,朕屢問以事,善於應對,真該博老儒,可除太常職事,以備討論。」甲辰,以殿前都點檢襄為禦史大夫。
十一月丁巳,尚書右丞移剌道罷。乙醜,以真定尹單守素等為賀宋正旦使。癸酉,以禦史大夫襄為尚書右丞。乙亥,上諭宰臣曰:「郡守選人,資考雖未及,廉能者則升用之,以勵其餘。」以太常少卿任倜為高麗生日使。
十二月辛巳,上謂宰臣曰:「岐國用人,但一言合意便升用之,一言之失便責罰之。凡人言辭,一得一失,賢者不免。自古用人鹹試以事,若止以奏對之間,安能知人賢否?朕之取人,眾所與者用之,不以獨見為是也。」己亥,河決衛州。辛醜,獵於近郊。癸卯,特授襲封衍聖公孔總兗州曲阜令,封爵如故。
金史卷八
本紀第八 世宗下
二十一年正月戊申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壬子,以夏國請,詔複綏德軍榷場,仍許就館市易。上聞山東、大名等路猛安謀克之民,驕縱奢侈,不事耕稼。詔遣閱實,計口授地,必令自耕,地有餘而力不贍者,方許招人租佃,仍禁農時飲酒。丙辰,追貶海陵煬王亮為庶人,詔中外。甲子,如春水。丙子,次永清縣。有移剌餘裏也者,契丹人也,隸虞王猛安,有一妻一妾。妻之子六,妾之子四。妻死,其六子廬墓下,更宿守之。妾之子皆曰:「是嫡母也,我輩獨不當守墳墓乎?」於是,亦更宿焉,三歲如一。上因獵,過而聞之,賜錢五百貫,仍令縣官積錢於市,以示縣民,然後給之,以為孝子之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