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讓你停車要求看你的執照的地方離貝德漢普頓不遠。那是在愛爾蘭郵車搶劫案發生的晚上。”
“你們真的讓我覺得好笑。”拉迪斯拉斯·馬利諾斯基說。
“你有把左輪手槍?”
“當然,我有把左輪及一把自動手槍。我是合法持有它們。”
“你說得對。它們仍然在你那兒嗎?”
“當然。”
“我已經警告過你了,馬利諾斯基先生。”
“那有名的警察的警告!你說的任何事情將被記錄下來並在法庭上使用作為反對你的證據。”
“你的措詞並非完全正確,”“老爹”溫和地說,“使用,對。反對,錯。你不想修正一下你的陳述嗎?”
“不,我不想。”
“你肯定你不希望你的律師來這兒嗎?”
“我不喜歡律師。”
“有些人是不喜歡。這些火器現在在哪?”
“我想你很清楚它們在哪,總警督先生。小手槍在我汽車門上的小口袋裏,那輛默西迪絲—奧托,登記號是——我已經說過——FAN2266。左輪手槍在我公寓的一個抽屜裏。”
“放在你公寓抽屜裏的那把讓你說對了,”“老爹”說,“但另一把——那把手槍——並不在你的車裏。”
“在的,肯定在。在左手邊的口袋裏。”
“老爹”搖了搖頭。“它可能曾經在那兒,現在不在了。這是那把嗎,馬利諾斯基先生?”
他將一把小自動手槍遞過桌子。拉迪斯拉斯·馬利諾斯基非常吃驚地把它拿起來。
“啊哈,對。就是它。這麼說是你們從我的車子裏拿走它的?”
“不是,”“老爹”說,“我們並沒有從你的車子裏拿走它。它不在你的車子裏。我們在別的地方找到的。”
“你們在哪兒找到的?”
“我們在,”“老爹”說,“邦德大街上的一個地方找到的。你肯定知道,這條街在帕克路附近。可能是被一個走在大街上——也許是跑——的人扔掉的。”
拉迪斯拉斯·馬利諾斯基聳聳肩。“那跟我沒任何關係——我並沒有把它放在那。幾天前還在我的車子裏。人們並不經常查看一件東西是不是還在他當初放置的地方。他以為它肯定在那兒。”
“你知道嗎,馬利諾斯基先生,這是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用來射殺邁克爾·戈爾曼的手槍。”
“邁克爾·戈爾曼?我不認識叫做邁克爾·戈爾曼的人。”
“伯特倫旅館的門衛。”
“哦,對,被槍殺的那個。我看過這件事的報道。你說是我的手槍射的他?胡說八道!”
“這不是胡說八道。彈道專家已經檢查過它。你對武器了解得不少,也知道他們的證據是可靠的。”
“你們想陷害我。我知道你們這些警察都是幹什麼的!”
“我想,你對這個國家的警察的了解不僅就這些,馬利諾斯基先生。”
“你們是說我殺了邁克爾·戈爾曼?”
“到目前為止,我們隻是想得到陳述,還沒有作出指控。”
“但你們就是這麼認為的——我槍殺了那個滑稽的打扮得像個軍人的家夥。我為什麼要這樣做?我並不欠他錢。我對他沒有仇恨。”
“槍擊的目標是位年輕的女士。戈爾曼跑過去保護她用胸口擋住了第二顆子彈。”
“一位年輕的女士?”
“我想是你認識的一位年青女士:埃爾韋拉·布萊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