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不是為了殺他,隻是為了尋找弟弟而已。可是這麼多年,我有想方設法給他遞過話,但他從不回應我。曾經有一次我跟他相隔不過五米之遠,我對他唱了小時候我們一塊兒唱過的歌謠,”季小蒼停頓了一會兒,開始唱起歌來:“‘總是幻想海洋的盡頭有另一個世界,總是以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兒,總是一副弱不禁風孬種的樣子,在受人欺負的時候,總是聽見水手說……’”

《水手》。

季小蒼隻唱了副歌鋪墊的部分,用他那一副嗓子來唱,實在是讓人有些瘮得慌。但季小蒼臉上露出了滿足的微笑。

“可他沒有看我一眼,反而吩咐保安將我趕了出去。”季小蒼臉上的微笑突然停滯,換上冷冷的神色,道:“那時候我就知道,他變了。不僅是他,宋秉海和顧娟都變了。”

聽到自己父母的名字,宋暮雪顯得有些激動,緊緊地盯著季小蒼的臉。

季小蒼注意到宋暮雪的動作,露出了一種十分不屑的表情,說:“我燒了福利院,為的就是大家團圓。本來都說好了要做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可後來一個個都背叛了我……他們對得起死去的朋友們麼?!!!”

季小蒼很激動,本來倚靠著樹幹休息,說到這裏時猛地向前彈坐,表情更加猙獰了。

朱麗葉用力踩了踩季小蒼腿上的傷,說:“死的那些人是誰殺的?不可能是父皇。”

“是我,”季小蒼重新坐回去,道:“但那是他們自己想要,並且同意過的。我們說好了,如果有人要來拆散我們,那我們便會以死抗爭。我們抗爭了,也成功了。除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小強背叛了我們。他在大集團裏生活的很好,甚至有了妻子,有了女兒!”

季小蒼神情激動,宋暮雪蹙眉思考了一會兒,突然開口道:“既然人都是你燒死的,那麼最對不起他們的,難道不是你麼?按照道理來說,最應該受到死亡懲罰的人應該是你,為什麼你不懲罰自己,反而認為是朱煒強背叛了你?”

甚至還活到現在,期間一直“替人”殺人。

季小蒼神色淡漠道:“我為什麼要受懲罰?他們自己本來就想死。”

宋暮雪追問:“那你殺了那麼多別的人,又該不該受懲罰?”

“有人想殺了他們,我隻是幫助別人而已。”季小蒼又說。

宋暮雪卻仿佛突然弄清楚了季小蒼。

法律如何判處罪行?看這個人實際上做了什麼,是否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傷害。

而以大多數人所共有的道德法律意識來說,一個人是否有罪,是由三個方麵共同決定的:動機、行動和結果。如果一個人殺了人,但是讓大多數人感同身受,即認為“如果是我的話也會這麼做”,那麼大眾傾向於認為這個人情有可原。哪怕會被法律判處,情理上也是“無罪的”。

至於季小蒼,則是完全拋棄了“行為帶來的後果”這一標杆。是否傷及他人生命,對他來說是沒有意義的。隻有“是否擁有殺人動機”對他來說是有意義的。因為他的道德評判標準跟別人完全不一樣,因此他一點兒也不認為自己有罪,也不認為自己應該受到懲罰。

——是我們自己作出約定,一塊兒去死的。

——是別人想殺了ta,我隻是幫助別人而已。

若季小蒼不幸成為法官,也許隻會審判思想罪。

而在挑選被幫助對象的時候,季小蒼又顯得相當審慎。他試圖確定,被幫助人是否發自內心想要殺了那個人?被幫助人是否真的被其傷害?

他隻認可精神上的傷害,因此再三確定“是否悲傷”“是否真的想殺了ta”,但並不確定被幫助人有沒有騙他,或者被幫助人本身是不是被欺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