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薛大哥,說說看,這佘屠有什麼能耐。”白修與佘屠發生衝突以後,他就讓丹尼斯調查佘屠的消息,也了解了佘屠的部分情況。不過丹尼斯再怎麼調查,也怕是沒有薛屈了解得多。
“佘屠這人,表麵上很斯斯文文,好像對誰都很好似的,但是一旦逮著一個人不放,那真的是把那人咬死為止。”薛屈出聲說道。“他不像周銘琛。周銘琛雖然性子瘋魔,但他的瘋魔表現在表麵上,讓人一眼就能洞穿,但佘屠的瘋魔隱藏在骨子裏。”
“他十歲的時候,就自己拎著一把弓弩闖入狩獵場。那個狩獵場裏可不僅有山林的凶獸猛獸,就連吃人不吐骨頭的鱷魚、獵豹、還有餓了三天的野狼都有。可他進去三天三夜出來以後,除了身上幾處小傷口以外,沒有任何傷勢。你知道他怎麼活下來的嗎?”
“還真不知道。”白修搖頭道。
“他進入森林以後,就遇到一隻野狼,然後他硬生生從自己肚子裏割下一塊肉,用來引誘野狼。他把野狼引誘入陷阱後,把野狼打個半死,最後把它給收複了。而這三天中,他就是憑借著野狼的庇護,把狩獵場裏裏外外走了個遍。”
“嘶---”白修聽到這個故事,忍不住頭皮發麻。
看來他還是小瞧了佘屠了。
十歲?那還是處於少年的時代。
那個年輕段,別說是其他同齡人了,就是白修那時候也沒有這麼狠的心誌和手段。
“這還隻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薛屈說到這兒,看了林意卿一眼。“在他十三歲那年,他一見鍾情喜歡上了林小姐,隨後長達五年之內,凡是靠近林小姐半步的男人,他都把那人的雙手給卸了。其中就包括他的親叔叔---他叔叔曾經是林小姐的高中語文老師,就因為他叔叔在教導林小姐作業時候被他看在眼裏。”
“----”這家夥不是一般的瘋狂。
而且聽到這句話以後,白修不禁一怔,原諒這個佘屠見人麵就要預定人的雙手的壞習慣,是這麼來的。
“我高中語文老師六年前去世了。”林意卿麵無表情地說道。“當時他躺在病床上休養,但突然病症發作,醫生搶救不過來。後來調查才發現,是佘屠把他的氧氣管給拔了。”
瘋子!這絕對是個瘋子!
白修聽完以後,立馬對佘屠如此定義。
薛屈說的沒錯,這個佘屠的棘手程度,怕是十個周銘琛加起來,都不及佘屠的三分之一。
“唉,白兄弟,你有些魯莽了。”薛屈十分無奈地歎了聲氣。“我知道你是燕京白家的人,但是佘屠那個家夥,可不會管這麼多。而且我還聽說,佘屠在國外進修的那段時間,跟燕京唐家的唐盎走得很近。”
“哦?薛大哥,說說看,這佘屠有什麼能耐。”白修與佘屠發生衝突以後,他就讓丹尼斯調查佘屠的消息,也了解了佘屠的部分情況。不過丹尼斯再怎麼調查,也怕是沒有薛屈了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