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1 / 3)

純潔類似於錯覺的吻,黎詭在很久很久以後這樣解釋,“大概是著了魔。”

作者有話要說:紛爭才剛剛開始……

眾人瘋搶小牧子……

場景請參照搶鹽……

無厘頭抽風,今兒又累斃了。更完爬走。

☆、1514 逃避

人是一種奇怪的生物,他們有屬於自己的獨特的記憶方法,同樣,人在想逃避一些問題時,記憶就會發生改變。李牧越想越覺得,那不是一個吻,應該是他鼻尖上有東西,黎詭幫他拿掉而已,僅僅是這樣。

有了認定,李牧不再保存著曖昧的心情,單純的認為都還是普通朋友。而黎詭也是與他保持著普通的距離再也沒有過曖昧。

考試剛過,班級組織出遊,本來李牧打定主意認真學習的,孔華西給的建議是勞逸結合。李牧點了點頭。

“你不會真那麼拚吧,出去玩還帶課本,我瞅瞅還有啥!”宋輝私自掏著李牧的背包,“單詞速記,古詩詞精解,中洋文一塊看,你能記住麼,別再看串了!你怎麼都不帶點吃的,喝的,我們晚上可還得開臥談會呢!”

李牧愣了一下,“班委沒通知要開臥談會啊?”

“小牧子,你還真木,這不是照舊麼?”何濤一副你真不懂的架勢。

“我到旅遊區了再買。”李牧說好了是個安靜的人,壞了說那就是宅,一般上班了之後就回家,出遊雖說每次都計劃著,但是總是因為跟安陽的計劃不對盤而一拖再拖最後不了了之,最後他也就習慣了。年輕人之間的活動他還真是不大了解。

“去旅遊區買多貴啊,這次就算了,等下次,你可以帶你親手做的大餐,咱們也來個愛心便當……”宋輝玩笑著說。

李牧看著大巴車轉道,一個地界的藍色標牌吸引了他的目光,車廂裏,大家的笑鬧聲似乎似乎慢慢遠去。回來了?他終於以這樣的方式回來了?他的青春一大半都落在了這所城市,現在他的回歸,這所城市還會不會有所記憶。他以為他已經厭棄了這所城市,滿是悲傷回憶的城市,但是回憶的抽屜一旦打開,他才發現,他將什麼都記得清清楚楚。他記得這個城市的大部分的街道,那種節奏感似乎一下子就回歸了。他記起了那個小區門口擺著的金色獅子,想起了樓下的小花園,他還撒過一把草籽,他的鄰居有一條非常精神的金毛犬,每次一見總是熱情的將他撲倒然後死命狂舔,嚇得他每次都繞道走。

越想越深入記憶,李牧有些拔不出來了,曾希的記憶全部活了起來,它們掙紮著完全占領了這個身體,門口的鞋櫃上有他的最愛,小君子蘭,他非常寶貝的植物。地毯是他自己親自挑選的,波西米亞異域風情。安陽曾經嘲笑說,那是女人的眼光。可還是折返了回去將那條地毯買了下來,給了他一個大大的驚喜。他記得電視櫃上擺著兩個大大的不倒翁,每次他給他們擦身體的時候,安陽就會纏上來,說不允許他擦別人的身體,就算是個不倒翁也不成,曾經這小小的醋勁兒還讓曾希甜蜜了許久。

現在看來一切都是可笑的。

曾希的回憶裏布滿了一個叫安陽的名字,就像夢魘一般,糾纏住他,讓他透不過氣來。

“哎,李牧,李牧,你沒事吧!醒醒,你不會是魔怔了吧!”

他感覺到有人再拍他的臉,拍的他有些疼了。他恍惚的記起有一次安陽跟他吵架,衝動之下抽了他一巴掌,他記不得當時臉有多疼,但是他記得他的心有多疼。

“李牧,李牧,喘口氣,呼吸,快呼吸啊……老師,老師……”有人在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