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臉色已經很不好了,可很顯然林子並沒有停止這個話題的意思,“剛開始我也不信他是這種人,後來就托人打聽,他根本沒什麼外債,顧家的事他也沒受什麼牽連。而且,他以前的工作還很不錯,辭了工作幹上這行完全是他自己願意的。”林子掐滅煙蒂站起身,“話就說這麼多,信不信由你!我還有事,先走了。”
林子什麼時候出的門我不知道,我在走神,腦子裏亂作一團,一點頭緒都沒有。我不知道我該相信我的知覺,還是該相信韓宇和林子的話。他們的口徑如此一致,好像事實就是如此,隻不過是我不願意相信罷了。
我一直坐到天黑,又一直坐到深夜,一次又一次的拿起手機看著那個昨晚偷偷存下的電話號碼。
原來放手比相守還要難,我不懂自己在猶豫什麼,腦子裏有兩個聲音在叢勇我,衝動告訴我:“想去找他就去吧,跟著感覺走!”理智告訴我:“別去,他不值得,長痛不如短痛!”
那通電話我最終也沒有撥出去,因為,理智戰勝了衝動。
兩天後,我離開了這座城市!這一次,我已經徹底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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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相遇其實並沒有讓我的生活有多大的變化,唯一算的上改變的,也許就是我的心吧。突然就放下了,而且放的非常徹底,偶爾想起隻是會感到遺憾,畢竟以前他在我心裏的印象清白的就像月光。
我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我心裏愛的一直都是那個站在昏黃的路燈下滿臉傻笑的男孩兒,不舍的放不下的也是那時的他。滄海桑田,物是人非,他早就變了,變的不在值得我去愛,不在值得我去珍惜。
那麼,我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
我把我的人生回歸到了正軌,三點一線的生活,兢兢業業的為錢賣命。至於感情,我想時間在久一些我應該能夠徹底的忘記他,然後找一個屬於自己的愛人,把曾經遺憾的東西補回來,至於這人是男是女已經無所謂了。
那是幾個月後的一天,我正在店裏向客人介紹手機型號,意外的接到了一通電話。
要知道這麼長時間我那個名義上的嶽父嶽母沒有主動給我打過一次電話,所以當看見來電顯示的時候我還愣了好一會。
嶽母哭著求我一定要回家一趟,我心道:出了什麼大事?不敢耽誤連忙把店交給店長匆匆開車回了老家。
秦小雨失蹤了,到現在為止已經整整四天了,而且還帶著孩子。
其實以前秦小雨也偶爾失蹤過,隻不過這次好像玩大了,失蹤的太久了一些也難怪她父母會著急。
出於情意,我答應幫他們走一趟,而且保證一定會把人帶回來。
嗬,其實我的保證已經沒有原來那麼值得信服了。我是個奸商,我幾乎每天都會對別人保證很多事,但大多數都是無效的。奸商奸商,無奸不商嘛。
不過這一趟我是一定要親自去的,畢竟在名義上她還是我老婆。
為什麼七年都沒離婚,這也是出於很多考慮的,第一,雙方父母相逼,不讓我們離婚。第二:她想給孩子營造一個溫和的家庭環境。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當時我正打算向秦家借錢,有這層關係還是好說話一點。所以這層關係就一直帶帶拉拉的持續到現在。
以前偶爾閑聊的時候我從她嘴裏也大概知道了一些那個男人的情況,是個富二代,相當的有錢。因為很狗血的原因不能娶秦小雨,但還是想要這個孩子。
其實有錢人的想法都是一樣的,用腳趾頭想也想得到,這個私生子不過是為了繼承家業而預備的一個籌碼而已。可惜秦小雨始終不肯麵對這個事實,這幾年她一直堅守他們之間的承諾,自認為這是一段受現實壓迫的真情真意,她要做的就是為他守著這份情,直到海枯石爛。